刘德华张敏主演电影这部电影故事太经典后被翻拍成电视剧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刘德华张敏主演电影这部电影故事太经典后被翻拍成电视剧"分享给大家!
王晶有个外号叫“王四百”,指的是他以制片、编剧、演员等身份参与制作的电影有近400部。
即使放在曾经日行千里的香港电影圈,像他这样的劳模也不多见。
正因为如此,在港片年代的摸爬滚打,王晶有着一套自己的方法论。
总结为三个词语:借鉴、美女、娱乐。
一向商业嗅觉灵敏的王晶,他的电影一贯充斥着典型的娱乐主义精神,通过东拼西凑各种笑料,以及借鉴一些经典佳作的桥段,来完成自己的商业片。
而1991年上映的《与龙共舞》,就是其中最为出彩的一部之一。
影片是由王晶自编自导,从片名上看,很明显借鉴的是前一年,也就是1990年在奥斯卡颁奖礼上大获全胜的西部片《与狼共舞》。
观众喜欢看美女,于是他找来了性感迷人的张敏和正处于颜值巅峰的翁虹。
观众喜欢看喜剧,于是他便拍了一个灰姑娘嫁给主子的俗套爱情故事。
龙家俊(刘德华 饰)是个富二代,龙门企业的董事长。
年轻有为,拥有数亿身家,但为人非常低调,导致在感情方面一片空白。
而龙家俊的表妹巩黛娜(翁虹 饰),自己的母亲一直想撮合两人。
然而,巩黛娜空有一身外表,没有内在,令龙家俊十分反感,一直以各种理由躲着她。
直到某天,在龙母的强烈要求下,龙家俊被迫带着巩黛娜出海游玩。
由于对巩黛娜的献媚无动于衷,她一气之下将龙家俊推到海中,自己驾游艇离开。
幸亏龙家俊会游泳,但刚上岸就被当成偷渡客被警方追捕,结果阴差阳错逃到了陈月光(张敏 饰)的家中,被母女俩合力控制。
月光和她的母亲十一家一直住在大屿山,在这里经营着一家茶餐厅。
平日里,生意并不太好,外加上十一家非常抠门,一直请不到伙计。
而身为龙门企业员工的月光,一眼就被龙家俊认出,但是他并没有道出真实身份,而是决定在她家开的餐厅里打工。
其实,两人在早前就有过一面之缘,在看到月光的第一眼,龙家俊就动了心,所以想借此机会追求她。
没过多久,龙家俊的助手乌蝇叔(吴孟达 饰)找到了失踪已久的少爷。
当他得知少爷的计划后,决定在暗中给予帮助。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家俊和月光互生好感。
然而好景不长,龙家俊的失踪,他的表哥趁机在公司独揽大权。
不仅如此,他还和竞争对手周大鹏串通一气,想要收购大屿山,狠狠的赚一笔。
于是,月光家的茶餐厅成为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背地里买通了一帮人,在茶餐厅闹事。
虽然四人合力赶走了坏人,但是月光听信了坏人的话,认为这背后都是龙家俊指使的。
然而,她们并不知道,眼前这位相貌平平的伙计,正是龙门企业的董事长。
为了阻止表哥的阴谋,龙家俊被迫回到了公司。
龙家俊突然的不辞而别,令月光的内心充满了疑惑,乌蝇叔选择谎言欺骗她们。
与此同时,周大鹏依然对拿下大屿山势在必得,便邀请龙家俊参加一场晚会。
而龙家俊这边,一方面想要向周大鹏报仇,另一方面想借此机会向月光表明身份。
于是他叫乌蝇叔把母女俩请来,一起来参加晚会。
结尾处,龙家俊不仅成功保护了大屿山这片土地,而且还抱得了美人归。
Happy ending的结局,是港片一贯的套路。
在我看来,《与龙共舞》是一部戏剧性浓厚的浪漫爱情喜剧,剧情虽然有些模式化,但是整体还算可圈可点,极具亲和力。
而《与龙共舞》,无疑是王晶辉煌时期的商业片的代表作。
影片上映后,轻松拿下了2000多万的票房。
虽说相比周星驰的《逃学威龙》的4383万票房,有不小的差距,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令投资商赚了不少。
而且电影在当时很有影响力,曾被编剧罗彩娟借鉴,写出了一部20集的电视剧,它便是由陈铭章和刘俊杰主演的《王子变青蛙》。
在片中,叶德娴的演技早已脱胎换骨,将一个外表凶悍、内心温柔的“暴力老妈”,演绎得入木三分,令观众为之捧腹。
而如此别具一格的母亲角色,也只有叶德娴一人能成功驾驭。
没想到20年后,叶德娴又一次将“母亲”这个女性角色,诠释得让人无比感动。
在《桃姐》中,她与刘德华合作,两人同时捧得金像奖和金马奖的双料影帝影后。
不过换个角度看,影片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港片集体没落的一个缩影。
当年,周星驰在寻求转型的过程中,拍了《大话西游》,结果票房惨败。
而王晶虽说不断有投资商找他拍片,但是毕竟精力有限,不可能一直产出高质量的电影。
所以,拍了很多电影,又达不到观众的预期,后来被冠名为“烂片之王”的名号。
但是,王晶是众多香港明星和导演中,最快放下“偶像包袱”的一个。
在很多人的眼中,王晶和王家卫在香港电影圈属于两级现象。
一个拍的是艺术,但常常让投资商捉襟见肘。
另一个拍的是商业,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正因为如此,在香港电影普遍不景气的时期,王晶接拍一部又一部“烂片”,帮助了很多演员维持生计。
或许,王晶不像斯皮尔伯格,是个标准意义上的好导演,但是他绝对是个成功的商人。
生意是生意,艺术是艺术,王晶分得太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