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卖崽青蛙”到底做错了什么?城管:实际是在兜售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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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身穿青蛙服,手里提着的一群“小青蛙”,脖子上挂着收款二维码……最近,“卖崽青蛙”火遍网络,活跃在多地大街小巷。
因蠢萌的造型和有趣的互动,网红青蛙吸引了不少粉丝。不过,不少网红青蛙也遭到了驱赶。
近日,在上海街头,一只蛙蛙被城管拦截,还无奈当场褪去了“蛙皮”。相关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大量讨论。
网红“卖崽青蛙”到底做错了什么?12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
“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
不过徐志虎局长也表示,对于“卖崽蛙“这样的情况,一般还是会采取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
徐志虎强调,放开不是无序放开,在推动城市“烟火气”的同时,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极目新闻评论: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城市该容得下“青蛙卖崽”
首先对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点赞,面对公众舆论,作为局长的徐志虎出面解疑释惑,答案既权威,也让人看到有关部门应对舆论的诚意。
徐局长说的话,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的。对执法部门来说,违法行为应该被纠正,该罚的还是要罚。但在网友看来,“卖崽青蛙”就是一个谋生的手段,穿戴上“蛙皮”,很努力很有创意的样子,执法部门应该有所容忍。同时,不少人也认为,这是城市的一道风景,执法部门不必过度反应。
城市要整洁,交通要通畅,马路不是市场,这是立法的初衷。客观来讲,徐局长说得很有道理,“卖崽青蛙”拿这么多物品,对行人也是一种干扰。更别说,一些地方,“卖崽青蛙”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行为,在街头滋扰行人的行为,不管一下确实也说不过去。
在城市管理方面,各个地方的规定略有不同,每个部门都可以根据自身职责,对“卖崽青蛙”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具体到“卖崽青蛙”的处罚上,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但对他们进行柔性、文明执法,也是网友热议的初衷。
说穿了,不管是对“卖崽青蛙”进行教育,还是责令其纠正,甚至让其面壁思过,都要体现文明执法的观念。对这样的违法行为,要慎用罚款、强制没收商品、强制驱赶等手段。另外,对网友来说,也要认识到,戴上蛙皮的“卖崽青蛙”和在街头摆摊的商贩,行为本身没有任何不同,不必戴着滤镜去看。
城市管理,要堵也要疏,但还是要以疏导为主。今年五月初,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的消息,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淄博的烟火气,更让大众追捧。就是说,不管在哪座城市,划定特定区域,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政府有关部门是能有所作为的。
“卖崽青蛙”者要养家糊口,而孩子也正好需要一只青蛙崽获得欢乐,这是市场行为,更是人间的烟火气。城市不妨划定更多的区域,让“卖崽青蛙”安心“卖崽”,不再担心被处罚、被驱赶,这样不就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