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妾灭妻”在古代哪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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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一篇关于“宠妾灭妻”的文章,个人感觉还有很多缺失,今天再来一篇,把心中想说的东西全部说完吧!
宠妾灭妻首先得满足2个条件:
1、有妻;
2、有妾。
古代能有妾的必定是非富即贵,所以我们讨论的范围主要集中在这个群体,至于平民中也有个别有妾的,那也只是少数,我们就不做讨论了。
那么富贵之家是怎么娶妻和纳妾的呢?
1、娶妻
所以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要想将来嫁个好人家,从小就得学礼仪和读圣贤书。
礼仪包括“三礼”:周礼、仪礼和礼记;圣贤书包括:《论语》、《孝经》和《列女传》等。
这就像我们现在从小让孩子跳舞、弹琴、学才艺一样,主要是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够出众。
在宋代,孩子们更是被从小就灌输男女有别,即使兄弟姐妹也如此,长大后就成了“男女授受不亲”。
女孩儿10岁以后就开始学针线、刺绣等女红。那个时候女人是不用出去工作的,所以持家就是她们最重要的事情。
15岁以后就待字闺中,称为“及笄”。要想培养一个好的大家闺秀,其实还是要花很大的心思的。
到了婚嫁的时候,女孩儿要挑个好人家,同样,男孩儿也要挑个好女孩儿和条件也不错的。所以,娶妻基本上是门当户对、平起平坐的。北宋司马光尤其主张男方条件要比女方好一点儿,这样男方才能压制女方,免得女方将来翻了天了。
2、纳妾
再来看纳妾,纳妾和娶妻那简直不是一个概念了。大轿换小轿,正门换偏门,一个是有进有出(出聘礼,进嫁妆),一个是不进只出(妾是拿钱买的,没有嫁妆)。
从这一点就看出两者的差距了。一般来说:妾大多出身于社会底层。
还有,纳妾不是丈夫一个人说了算的,还得经过妻子的同意。这方面还有法律规定:丈夫到了多少岁,妻子还没有生儿子的,丈夫才可以名正言顺地纳妾。说白了:纳妾从法律上来看,就是借腹生子而已。
当然,也有丈夫比较霸气的,能把妻子hold住,想纳妾就纳妾。
但也要提防一点:如果把妻子惹毛了,要和丈夫离婚,她可是要带走全部嫁妆的。
在宋代,特别是上流社会,女子的嫁妆远远比聘礼要高得多,如果一旦离婚,这些钱得全数退回女方。也就是吃的用的全算男方,共同购买的物业如果增值的还得分一部分给女方。
这样下来,男子要离个婚得脱一层皮。为了一个仅仅是姿色不错的妾,去和妻子闹翻,那真是得不偿失。
所以,宠妾灭妻这种事理论上存在,但在现实中发生的应该很少。就连西门庆纳了潘金莲,也没把吴月娘怎么样啊!开个玩笑。
(明天继续)
本文作者《蜀山笔侠》,一个文章会“说话”的历史作者,专注原创,拒绝抄袭。
金 周礼 北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