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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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打着复仇的名义行杀人之事,在两汉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官府就算想惩处也往往无能为力,行私刑者往往还能名利双收。
再回过头来说说李敢被杀事件——霍去病的做法在当时堪称堂堂正正而且理所当然。
咱们先简单捋一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刘彻搬空家底凑出几十万兵马和无数辎重交给卫青和霍去病,分兵两路与匈奴展开决战。结果霍去病取得决定性的大胜,“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执讯获丑七万有四百四十三级”(《汉书·卷五十五·列传第二十五》),卫青也击溃匈奴主力、陷赵信城,歼敌近两万。
漠北决战是汉武帝时期对匈奴最重要的一次战役,刘彻当然不能掉以轻心
唯有李广再次于茫茫大漠中迷路失期,最后愤而自杀。
于是李广的儿子李敢就认为卫青是自己老爸之死的罪魁祸首,便出手打伤了他。虽然卫青为人宽厚,没有声张此事,但并不代表霍去病没意见,所以他就借射猎的机会一箭射死了李敢。
这件事乍看之下像是个发生在李广—卫青—李敢—霍去病之间的“三角”血亲复仇事件,其实不然。
首先得从李广为啥自杀说起。话说李广名声很大,其实战绩不佳——在史书中能够找到他的7次外战战例中,战绩是2胜2败,还有3次要么迷路,要么未发现敌踪,只能泱泱而回。
李广擅守,“不教胡马度阴山”确有其事,但进攻能力真不行,尤其不能出塞,一出去不是打败仗就是迷路
更重要的是,李广取得的胜绩只是在小规模遭遇战中的局部胜利,一旦失败就是彻彻底底的大败仗:一次丧师万人,连李广自己都险些被俘;另一次则是4千人全军覆没,李广仅以身免、被降罪为庶人不说,他强大的“迷路”属性还会传染——当年一路溜达到乌兹别克斯坦都没出过问题的博望侯张骞,这回也因秒变“路痴”而失期,结果被刘彻把爵位给撸了。
老张后来又重操旧业、二次出使西域,你当是他乐愿意当驴友?还不是为了把爵位再赚回来?
所以别看李广名气很大、资格很老(他当兵的时候卫青要么未出生,要么还在平阳侯府当奴仆),其实并不怎么受刘彻待见。尤其是他的坏运气臭名昭著,使得刘彻都深为忌惮,故此在漠北决战前,特意吩咐卫青把他打发得远远的,省得这个“不吉祥物”再把霉运传染给别人:
“大将军青亦阴受上诫,以为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史记·卷一百九·列传第四十九》)
此时李广已老,就指着这一战封侯,所以坚决请战,刘彻被迫妥协,任命他为前将军。不过卫青牢记刘彻的嘱咐,还是想办法将李广调到次要方向“打辅助”。为此两人还发生过口角,但是被迫服从命令的李广再一次迷路失期,导致卫青未能合围住匈奴单于。
刘彻是非常迷信的——非要在他人身上追究李广之死的责任,刘彻才是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