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在南方,第一次当官,第一次结婚,却心系北国(3)

导读: 南宋时期在江阴设立江阴军,属两浙西路。“军”相当于“州”的级别,江阴军为独立建制。这里北距淮河400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金宋之间的第二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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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时期在江阴设立江阴军,属两浙西路。“军”相当于“州”的级别,江阴军为独立建制。这里北距淮河400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金宋之间的第二道防线,两边只要战事一起,这里就有可能成为前线。

按理说,辛弃疾在江阴的官职不高,但责任却比较大。按照宋朝的官制,签判一般是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要与守臣一起通签才能施行。此外,签判还有一些其他职责,就是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也就是官员的业绩评定和官职的任命与更迭。“得剌举以闻”里的“得”就是“允许”的意思,意思是指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式说法。“刺“是“纠察”、“检举”,”举”是“推荐”。“以闻”,特指某种级别以上的官员可以向皇帝报告。这样看来,签判还兼有监察官性质,虽只是从八品的官职,却能制约三品或者四品的权知军州事。

辛弃疾第一次在政府做官,自然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他也深知,在和平时期的南宋,如果将来要被皇帝委以重任,能左右朝廷收回失地、复兴故国,只有恪尽职守,才有可能得到相应的升迁。

江阴的公事还是比较繁忙的,辛弃疾不久就找到签判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很快就适应了这份新工作,在处理很多地方事务上获得新的历练,积攒了新鲜经验。

1162 年(绍兴三十二年)5月,也就是在接见辛弃疾、贾瑞后不久,坐了36年皇位的高宗皇帝赵构,决定禅位给赵昚(shen),自己去做太上皇。

赵昚并非高宗的亲生儿子,只是过继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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