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出新政:这些事业单位转公务员,改制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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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拉开帷幕,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所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越来越近了。改革涉及在职员工的去留问题,涉及到了千万事业单位员工的基本利益,牵动着众多人的关注。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分为三类进行,分别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对于不同类的事业单位,将会有不同的安置措施。分类改革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重新规划,比如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将事业单位转为公务员。已有省份率先施行。
1、海南省前不久,海南省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成立。此前,海南省粮食局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改革之后,粮食局将变身为行政机关,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行政职能,也就是说转为公务员了,所以事业编转行政编并不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是真正落实了。
2、辽宁省日前,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已明确发出通知:为扎实推进乡镇、县(市、区) (不含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等,下同)事业单位改革,有效解决机关缺员问题,经省委研究决定,采取调任、考试录用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下同)工作人员充实机关公务员队伍。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是参公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招录是和公务员招录一起进行的,在每年的省考和国考中都有参公事业单位招录的职位。参公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其他各方面包括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的。这类单位改革后,职工或转为公务员编制,或者安置到事业单位。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这类单位包括: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等等。
前段时间,首先对于江西省有了一定的改革: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去进行竞争公务员的行列,而且会进行公开,保障公平公正,而且会在每两年举行一次。只要合格的人员,不用再经过繁琐的考试,直接就可以进入到公务员的行列,真的是算是一个好消息了!所以以后如果励志想入公务员编制,又觉得公考难度太大,竞争太大,迟迟没有上岸,不妨先去当大学生村官,或者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等基层工作者,后期转编也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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