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被决定逮捕!曾被通报“私藏和阅读政治性有害的违禁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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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任黔西南州委秘书长
公开资料显示,张谦,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贵州兴义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毕业。此前担任黔西南州委常委、秘书长。
2023年7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私藏违禁出版物
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
2024年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谦被“双开”。通报称,张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和阅读政治性有害的违禁出版物,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谦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黔西南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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