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职务违法!山西省原晋中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温毓诚被决定逮捕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严重职务违法!山西省原晋中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温毓诚被决定逮捕"分享给大家!
12月19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温毓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6年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温毓诚,男,汉族,1957年1月生,山西平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
曾任晋中市灵石县委副书记、县长,晋中市政府秘书长,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年2月退休。
2023年5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此时距他退休已过去六年。
滥用职权
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原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温毓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温毓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温毓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温毓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严重职务违法!山西省原晋中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温毓诚被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