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斌被公诉!曾被通报“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

导读: 宗斌被公诉!曾被通报“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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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宗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宗斌利用担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党委书记,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拆迁平地、行政许可、资金结算、人员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视频

  2023年5月18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宗斌被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曾于6月16日发布消息: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宗斌辞去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

  对抗组织审查

  8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宗斌被“双开”。

  通报称,宗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对相关任职区域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宗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宗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宗斌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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