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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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任命巫欣春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任命胡朗民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罗晓泉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任命李红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2.任命熊爱武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3.任命张丽敏(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4.任命叶彬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5.任命胡黄刚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6.免去熊春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7.免去李红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8.免去葛伟、郭志成、胡建文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9.免去熊爱武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10.免去王正平、艾小元、谢玉美(女)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原标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责任编辑:凌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