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刹海市》引热议,网友猜测刀郎借歌“报仇”有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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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沉寂多年的歌手刀郎
推出新专辑《山歌廖哉》,
其中新歌《罗刹海市》引发关注,
在社交媒体上掀起网友解读热潮。
据悉,
刀郎的新歌《罗刹海市》和
《聊斋志异》中的一篇故事名字一样。
于是,
不少网友查阅
《聊斋志异》的同名篇章,
试图解读《罗刹海市》的“弦外之音”。
针对刀郎新歌中
“他见这罗刹国里常颠倒,
马户爱听那又鸟的曲,
三更的草鸡打鸣当司晨”的表述,
有网友“对号入座”地认为,
这是在评论歌坛往事,
自发将这首歌和某些歌手关联,
猜测这是刀郎对他们的批判。
不过,
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过度解读,
这首歌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背景,
跟其他歌手没有关系,
“想太多了”。
各种解读背后,
如何从法律角度
看待《罗刹海市》歌词?
网友猜测刀郎的歌含沙射影
有法律风险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影视文娱业务中心总监马丽红的专业解读!
新歌《罗刹海市》被指“内涵”其他歌手,
刀郎摊上事了吗?
从《罗刹海市》的歌词来看,难以看出该歌曲涉及影射或“内涵”其他歌手。在没有确切依据的情况下,直接将歌曲解读为“内涵”“复仇”其他歌手,其实是对作品意义的窄化。对于刀郎是否会因此侵权,主要取决于该歌曲是否构成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如果他的歌词中并未明确提及任何具体的名字,同时也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歌曲便不会因此构成侵权。
网友猜测刀郎的歌含沙射影
有法律风险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友的猜测性言论与事实明显不符,且存在侮辱、诽谤等情形,涉嫌侵犯被评价人的人格权,被侵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网友也有“公众评价权”,即对社会事件有作出评价的权利,公众人物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同时,作为公众人物也应谨言慎行,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如果的确存在不妥言行的,也应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