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局公布5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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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有的甚至公然在网上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一些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放任网络谣言在其所属平台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频繁插手、恶意炒作相关案事件,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相关违法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今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张家口市公安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要求,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1、阳原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逯某某编造“涉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22日,阳原县逯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和愤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涉江西胡鑫宇失踪事件”的谣言信息。该信息被多次转发,引发公众热议,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阳原警方依法调查,逯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阳原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逯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2、宣化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杨某某编造“安徽岳西母女溺水事件”网络谣言案。

  今年5月16日,宣化区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涉事母亲和老公、婆婆从下午五六点吵架至次日凌晨三四点”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该信息被多次转发,引发公众热议,造成恶劣影响。宣化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杨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宣化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3、涿鹿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任某某编造“坠楼身亡人员系被人杀害”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21日,涿鹿县任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被人砍了、腰被砍断了”谣言信息,伤害坠亡人员家属,扰乱公共秩序。该信息被多个网民转发,造成恶劣影响。涿鹿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任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涿鹿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任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4、经开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刘某某编造“我市某地发生煤气爆炸”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26日,经开区刘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出大事了!昨天晚上发生煤气爆炸死伤众多”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该信息引发公众热议,造成恶劣影响。经开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刘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经开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5、宣化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我市某地发生杀人案”网络谣言案。

  今年7月1日,宣化区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杀人了,都够呛了”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该信息引发公众热议,造成恶劣影响。宣化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宣化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张家口公安提醒:

  请广大网民牢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来源:张家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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