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聚焦群众关心关切 开展专项行动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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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陆丽环)“白沙县牙叉镇原党委书记李照明在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5月12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护航乡村振兴“五个一”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督促调研梳理一批问题清单、每月开展一次调研督导、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等任务事项,以专项行动确保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以调研为先导,海南省纪委监委要求相关监督检查室每月至少赴市县开展一次“访群众、走项目、助振兴”调研督导,了解联系市县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抓实改。省纪委监委已下沉一线开展调研督导8次。针对琼海市存在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缓慢”问题,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派员赴琼海市嘉积、潭门、长坡等镇的10个村小组,实地调研督促责任单位抓紧整改,推动27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通水通电试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环节,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20类问题,各市县纪委监委督促党委政府梳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并纳入清单重点整改。截至目前,全省19个市县共梳理出242个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文昌市纪委监委针对部分衔接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市乡村振兴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2013年至2021年有关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移交,对2022年有关项目进行清查确权。乐东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实地检查村级污水处理设施23个,发现并督促整改污水管道未正常入户、第三方公司管护不到位,以及监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18个。
强化惩治力度,结合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情况,海南省纪委监委第一批选取44件反映事实清楚、指向清晰、可查性高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深挖彻查,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3个,批评教育帮助1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海南省纪委监委各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职能职责,立足打通影响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比如,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针对部分市县乡村产业发展资金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沉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省审计厅对18个市县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制约因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助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下一步,海南省纪委监委将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对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关键步骤的督导检查,严厉惩治影响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产业发展、工程项目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系统性、顽固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点靶向治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海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