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降低来港人才置业成本
导读: 中新社香港6月21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立法会21日三读通过《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允许在现行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下称“拟议退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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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6月21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立法会21日三读通过《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允许在现行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下称“拟议退税机制”),让合资格的外来人才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后,可以申请退还部分在港置业产生的印花税。
该条例草案是为了落实2022年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的一项招揽人才措施。根据指定输入人才计划(如“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等)来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若在2022年10月19日(即施政报告公布之日)或之后在港购置住宅物业,并在其后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符合相关条件,便可申请退还相关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在动议修例时表示,目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购买住宅物业时须缴付总共约等于楼价30%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修例目的是通过大幅降低外来人才在香港置业的成本,吸纳世界各地的人才长远留港发展,壮大香港人才库。
他补充说,修例后外来人才仍须缴纳按第2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使其整体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齐。
卓永兴表示,住房是外来人才考虑是否长远留港发展的因素之一,而在本地置业的外来人才有很大机会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后在香港扎根发展。
对于有立法会议员建议的“在外来人才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前豁免其置业须缴付的印花税”,卓永兴表示,拟议退税机制的目的是为吸引外来人才长久留港发展。若采取豁免机制,不但有违上述政策目标,在实际操作层面也会造成漏洞,将大幅增加持续查核的成本。拟议退税机制能够在有效避免滥用和鼓励外来人才长久定居香港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