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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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6月20日电 (方伟彬 吁青 段弘宏)6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涵盖了行政处罚、征收补偿、行政登记、行政强制等多个类别的行政行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收、工商登记、结婚登记、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
这批案例既有法院发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机关履责行为的督促纠错,也有加强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纠纷的协调司法,还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评价。
在吴某等诉广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中,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方案。吴某等被征收人因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拒绝签约搬迁,并在行政复议后于2020年2月份先后提起7宗诉讼,请求撤销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补偿决定及复议决定等,工程项目因此陷入停滞。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由承办法官庭后逐一与原告沟通协调,建立与双方当事人对话渠道,随时解答疑惑,加强信息反馈,通过协调政府配合法院陆续组织多场集中看楼选房活动,消除被征收人的顾虑。后吴某等签订了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离,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撤诉裁定。
在陈某诉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案中,陈某与温某于2002年3月21日在河源市某县登记结婚,于2005年8月20日登记离婚。2004年4月14日,“陈某”和案外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查后作出婚姻登记并为其办理结婚证。陈某主张其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2004年的婚姻登记,请求民政部门撤销被拒绝后诉至法院。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陈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属实。虽陈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但考虑到陈某确因2004年被冒名婚姻登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法院专门组织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听取行政机关纠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商讨解决办法。根据协调情况,法院决定通过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启动行政纠错程序。(完)
【编辑:李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