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长就“天价停车费事件”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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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南宁市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表示,我作为南宁市市长,是有责任的,因为政府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影响,这些天,我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对广大市民和网友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即行动,开展相关工作,边查找问题边整改。
市民和网友对南宁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问题的反映
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我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过高,免费停车时间过短,部分停车位划定不够合理,部分收费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以及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否合法合规,等等。
已经采取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我们组织了9个调研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商超、小餐饮店、居民小区等周边,现场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面对面听取市民对车位设置、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我们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征求意见、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是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措施。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法律规定,调整需走法定程序,正式实施还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采取2条立行立改的过渡性措施。第一,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市民朋友对停车收费是理解的,但普遍希望免费的时长能够吃一碗粉。经研究,自今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一方面,既能“快停快走”提高有限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满足市民“吃一碗粉”的时长要求。第二,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这两条措施,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实施之时截止。
三是取消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我们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决定自今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四是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审计。从5月21日到6月15日,审计组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大家来信、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
五是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从5月22日开始,慧泊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业务。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市委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尽快完成价格调整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时间要求,我们将于6月21日按时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尽快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抓紧出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二是优化调整停车位设置和管理。开展全市道路路内停车位的梳理、排查、评估,优化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合理增设免费停车位,切实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和出行安全。
三是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合理配置、高效管理市区道路内停车资源,加强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让大家享受到更好的停车服务。
四是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的监管。整合更多力量投向城市道路停车管理领域,强化检查监管,严格公正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
五是持续回应群众关切。向市民朋友畅通问题投诉渠道,公开意见反馈电话号码,倾听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对12345热线、网络、信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正面回应,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针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作全面调查,如果发现其中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交由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图片来源:南宁新闻网
答问
有网友对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存有疑问,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
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宁: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四个优先”的待遇,有悖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应当对某个特定企业特定主体给予特殊照顾、特殊承诺,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的原则。5月1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经过审查,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我们也注意到有网友质疑,慧泊公司是否会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借助法院追讨停车欠费,或者将拖欠停车费的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经我们核实,目前青秀区法院没有收到慧泊公司因停车欠费而提起的诉讼,也没有人因停车欠费而直接被青秀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只有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调查,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初衷是为了利用慧泊公司的停车收费系统,查找被执行人信息,提高执行到位率,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青秀区法院这种做法很不妥当。针对此事反映出来的问题,全市法院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守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些市民和网友反映,慧泊公司存在私自划定停车位问题,是否有这种情况?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竑:关于“慧泊公司存在私自划定停车位”的问题。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是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统一划定的,慧泊公司无权擅自划定车位。经核查,目前暂未发现慧泊公司有上述行为。
有市民和网友指出,慧泊公司贷款72亿元,是否属实?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竑:经核实,市民和网友指出慧泊公司贷款的72亿,这是金融机构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慧泊公司未来25年经营权使用收入的评估值,并没有发生72亿元的实际贷款。目前,我们已经派专项审计组进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贷款融资等问题开展全面审计。如果审计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有关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针对相关问题,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公交集团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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