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反对能成吗?_民法典同性婚姻,看看反对的人怎么说?

导读: 只是“同性恋婚姻”得不到国家的承认。在中国,除了讨论同性婚姻之外,同妻(男同的女性妻子)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个人不能在反对同性婚姻的同时又同情同妻的遭遇。等多数人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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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9年的第27篇文章

古有断袖,磨镜,今有同性恋。

时代在发展,思想却停滞不前。

同性恋不是病,而是古往今来大家的一种偏见,你接受不了可以不接受,但不能剥夺了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

只是因为大多数人接受不了他们就该躲在阴暗里吗?

生而为人请善良一点,同性恋从来都不是病,只是我刚好喜欢你,而你刚好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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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反对的人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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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在我国比较尴尬的是,它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既没有法律承认它,也没有法律禁止它。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同性恋”在现实生活中是ok的。

事实上,“同性恋”在社会上是大量存在的。

只是“同性恋婚姻”得不到国家的承认。

或许是因为支持者与反对者都很多,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导致“立法”一直都在“回避”与“同性恋”相关的话题。

但我个人觉得立法不能一直回避,也不可能一直回避。

既然社会上出现了“同性恋”,就应该有想关的法律规范,这也是法律的作用所在,否则会衍生许多问题。

当然我也理解立法者的难处,为“同性恋”立法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至于我们普通人,你的确有支持与反对的自由,但你应至少学会“不歧视”,“尊重”他人选择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修养。

想起柴静在《看见》里的一段话:我们的国家为什么不接受同性恋者?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把生育当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爱情应当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奇葩说有一期讨论该不该向家长出柜, 当时邱晨是支持出柜,她说了一句话:

“ 假如未来这个世界的平权观念已经发展到不存在柜子了!那如今我们还争取什么呢!”

“假如未来社会发展到所以同性婚姻的配套都存在,那我们还争取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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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能够被广泛讨论,本身就已经代表着社会的巨大进步。

正如鲁迅先生的名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在中国,除了讨论同性婚姻之外,同妻(男同的女性妻子)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个人不能在反对同性婚姻的同时又同情同妻的遭遇。

等多数人想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同性婚姻立法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公序良俗是公正的秩序和善良的风俗。

婚姻的基础应该是爱情,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得到祝福,不能依法互相扶持,不能公开一起生活

这并不善良,也不公正。

承认同性婚姻并不违背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

END

很多反对的声音,可能是担心人类传承问题。

但是就像不可能全是异性恋一样,也永远不可能全是同性恋。

而且科技发达了人类的思想也文明开阔了,传宗接代的问题也可以更开放化的去看待。

立法强制不允许也阻止不了本就存在的事情自然发生,只是更加不规范而已!

但是估计还要再等几年我们的政府才能顾及到这个问题,现在舆论也还没有很强烈。

目前在我国不可能承认同性婚姻

一方面最近改革的意向监护人制度,已经把同性伴侣包括进来,可以签字、代为处理个人财产等等。

另一方面今年八月份法工委发言人正面回应过: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一男一女结为夫妻基础上的婚姻制度,这个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

据我所知,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因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也维持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

你不能选择你的过去,

但你可以改变你的现在。

写在最后

不管能不能成功,我刚刚看到有人说这是西方的阴谋,西方遵从的人权自由在中国本土不会有切实可行的举措婚姻家庭反对能成吗?_民法典同性婚姻,看看反对的人怎么说?,就比如同性婚姻

这我就不能赞同了,同性婚姻成了西方价值观统一中国的利器了吗?

在这个人权社会里面,同性恋没有去争取任何利益已经算是我们国家的一种自由失败了。

且不说能不能成功婚姻家庭反对能成吗?,单说支持的事情,多少人还是榆木脑袋,沉浸在单一的社会价值观里面难以认同。

甚至说一个同性恋的自我认同感又能有多少呢?

成是难事,不成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影响的不单单是一个群体的利益,更是一个个群体的家庭家族甚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所以哪怕符合了主流价值观,还有很长的认同道路要走,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估计还是不希望这件事情能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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