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通报5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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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公安机关通报5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太原郝某某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2021年12月,太原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2020年9月以来,郝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进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200余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制作侵权盗版品2万余件,非法经营额200余万元。
太原薛某东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2022年9月,太原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现场查获假酒1000余箱、假冒商标标识7万枚、包材6000余套。经查,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薛某东、王某强等人非法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并销往多个省份,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晋城陵川“3·0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22年7月,晋城陵川县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制假窝点2处,现场查获伪劣电池90余万粒,电池原材料500余袋,制假设备35台。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文等人在晋城市陵川县设立生产窝点,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假冒知名品牌电池5000余万粒,通过网店销往多个省份,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临汾“12·1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21年12月,临汾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生产、销售窝点31处,现场查获用于掺混液化石油气的二甲醚100余吨。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进从某化工公司购进二甲醚,销售到临汾、运城等市的部分液化气站。涉案气站及相关人员将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掺混充装入煤气罐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4亿余元。
运城永济“3·2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22年7月,运城永济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生产窝点2处,现场查获伪劣装载机4台。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某令等人在外省设立生产窝点,收购报废的装载机和各类废旧零配件进行拼装,伪造合格证、铭牌及装载机工作时间信息等,假冒国内知名品牌装载机,通过下线经销商销往多个省份,涉案伪劣装载机400余台,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合法商户或平台,及时索取和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请仔细甄别、认真查看包装标识是否齐全,谨防销售“陷阱”。购买酒类产品时,务必擦亮双眼,不盲目追捧“专特供”,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品牌商品,并留好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台记者 宋云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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