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定增募不超10亿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君安建功

导读: 5月4日讯 伟创电气(688698.SH)4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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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讯 伟创电气(688698.SH)4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伟创电气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伟创电气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苏州技术研发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及智能化仓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54,0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伟创直接持有公司69.4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胡智勇通过深圳伟创间接持有公司34.40%的股份,同时通过金致诚、金昊诚及君享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31%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5.7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54,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深圳伟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智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伟创电气表示,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核心工控产品尤其是伺服系统、高压变频器和工程变频器的产能、提高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产品线和行业线延伸的研发水平、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和高效运营、强化工控类及电力电子相关技术研发平台的技术融合,有助于公司继续深耕深挖智能制造市场,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伟创电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汤牧、徐慧璇。

  伟创电气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增长4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2.15万元,同比增长4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57.60万元,同比增长110.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3.36万元。

  伟创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1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亿元,同比增长1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0.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亿元,同比增长498.27%。

  伟创电气2020年12月2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4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5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慧璇、彭晗。伟创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亿元。

  伟创电气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多5520.75万元。伟创电气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63亿元,其中,1.91亿元用于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199.53万元用于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伟创电气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544.39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4244.22万元。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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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定增募不超10亿获上交所通过 国泰君安建功

  2023年05月04日 11: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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