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群体真的来了?当代晚婚不婚女性婚姻观研究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不婚群体真的来了?当代晚婚不婚女性婚姻观研究"分享给大家!
当代晚婚不婚女性的婚姻观已经对传统婚姻造成一定冲击,引发了社会对女性婚姻现状焦虑和不安。部分当代女性被冠以 “剩女”“剩斗士”等称谓。女性面临的 “婚姻危机”不仅与年龄、性格和生活方式等因素有关,也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与道德观念的约束有着紧密的联系。研 究 这 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现代女性的婚恋观,对于解析当前中国面临的人口问题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晚婚不婚女性的婚姻观念
几乎所有人都比较认同的一个事实是婚姻是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从古至今,婚姻被认为是结两姓之好,事宗庙继后世。而今,女性地位和权利上升,越来越多女性选择独立,晚婚或不婚成为 “常态”。1985年 《社会》杂志在 《未婚大女的爱情心理》一文中将30周岁的女性称之为大女,2001年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文章提到 “剩女”一词后,2007年教育部将剩女作为新词汇纳入生活语言体系中, 反映出现代女性对传统的 “相夫教子” “女大当嫁”观念的反叛,也折射出社会对女性婚姻观念的不认同。参考社会通常对 “剩女”一词的认知,按照教育部对剩女的定义,当代晚婚、不婚女性的特征表现为如下方面:
第一,结婚年龄一般超过了27周岁。我国 《婚姻法》规定男女适婚的年龄分别在22和20周岁,超过25 周岁 成 婚 就 可 认 为 是 晚 婚。根 据 生 理 构 造,一般认为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在26~28周岁左右。然而目前女性中很大部分是超过27周岁,介于28~35周岁还未踏入婚姻。通过对三百位居民进行调查,有68.63%的人认为城市晚婚的女性一般集中在28~35周岁年龄段。
受过良好的教育。2010年重庆首份针对女性的调查报告显示,85%的剩女拥有大中专学历,41.74%的剩女为大学本科学历,43.65%的剩女也拿下了大专文凭,另外3%的剩女还是硕士学位,初、高中文凭的剩女分别占总数的3.96%和7.92%。2013~2016年青岛市妇联在972人中进行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在大龄青年中,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10.29%;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占25.93%;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占45.68%;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占14.81%;具有博士学历的占3.29%。2017年12月,某知名婚恋网站发布一项调研,在不特定的9378人参与问卷中显示28周岁还未结婚的女性中有5571位接受过高等教育。她们性格开放、接受新思想快,对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并不认同,更加注重自身平等和独立,表达对男性视角的抗议。
经济基础比较独立。保持单身的女性中大多数具有稳定的工作,拥有较高的 经 济 水平。虽然这不是完全绝对的结论,但大体上随着女性地位的上升,在职场发展中女性的实力愈加强劲。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如时尚杂志领域甚至超越了男性大学生恋爱婚姻观调查报告,成为高收入群体的代表。在男女教育同质化下,不少女性在学业和工作中凭借自身的能力得到较好的工作条件和机会,在社会工作中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基础。有些当代女性通过自主创业等途径得到了经济上的回报,渴望在职场或社会中进行自我定位。她们特立独 行、自由表达自己的需求和生活期许,表 现 的 是 “自 我”、敢于解读和选择不同的价值、敢于追寻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她们对于社会舆论保持清醒认知,追求高质生活,不愿意过早地进入传统的婚姻阶段,她们更多地把事业发展置于婚姻之前。
二、当代女性婚姻的现实状况
(一)当代女性婚姻数据分析
根据 第 六 次 人 口 普 查 结 果,全 国 未 婚 男 女 的 人 数 (15 周 岁 以 上) 分 别 为 13072317、9720483,离婚 女 性 和 丧 偶 女 性 为 641919、4203541,分别 占 女 性 总 人 数 52598793 人中18%、1%、8%。全国主要省市如北京的女性为829947,未婚女性为200793,占24%,离婚女性为641919,占 2%;湖南 女 性 为2482855,未婚 女 性 为 418868,占 17%,离婚 女 性 为28859,占1%;广东女性 为3908008,未婚 女 性 为1092735,占28%,离婚 女 性 为31304,占1%。基本上全国各省市未婚女性的占比远大于离婚和丧偶的女性,并且每个省市的未婚女性人数都占本省市女性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 同时根据民政部2018年第一季度公布的数据,可知结婚率逐年下降,但离婚率却逐年上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大数据表明女性提出离婚的比率越来越高,多数离婚纠纷的原告为女性。根据珍爱网的一项调研报告,女性对婚姻的看法主要受地域、饮食、生活习惯、工作收入、家庭背景及双方性格匹配度等影响。从公布的调研 结 果 分析,77.42%的女性在择偶时会看地域因素大学生恋爱婚姻观调查报告_不婚群体真的来了?当代晚婚不婚女性婚姻观研究,其中沈阳、上海、广州、重庆、深圳五个省市的女性对地域的选择比重位居前五,分别为77.78%、56.25%、50%、43.24%、42.42%。 这些女性认为地域能够影响双方的习惯、性格、饮食等方面,并且同一地域婚姻较为符合独身子女的预期,对父母照看较为便利。超过八成女性表示自己会按照严格的择偶标准来找对象,择偶时会优先考虑对方的工作收入、家庭背景及双方性格匹配度。女性对男性会有家庭背景、地域、学历、职业、年龄等上的考量,这些因素一一影响着当代女性的婚姻观。
(二)女性婚姻状态改变的利弊分析
第一,女性晚婚不婚的有利影响。首先对女性自身来说,晚婚不婚使其生活更加独立。她们不必像长辈那样过早承担起照顾家庭、养育孩子的重任,有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事业和爱好,充分享受生活。除去事业带来的精神自我满足之外,最大限度地发展自身事业能够提高社会地位,带来丰厚的收入。从高质生活的立场来看,当代女性将更多的时间、经济成本投入到事业的发展中,最大限度地完成职业上升后,才考虑自身婚恋问题,使她们为未来更好地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对社会来说,当代女性这种晚婚不婚的选择催生了新型经济模式。晚婚女性在一定阶段对婚姻对象的筛选、不婚女性对社会交往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如 QQ、微信、陌陌等各类交流软件的兴起及普及,各大婚恋网站的创办等都为她们的社交提供了对外交流平台。
第二,女性晚婚不婚的不利影响。首先对女性自身来说独身状态容易情感缺失。女性这种选择与父母期望背道而驰,对父母的反叛 与 内 心 的 歉 疚,造 成 心 理 孤 独。繁忙的工作和竞争的压力,也使她们无法向父母倾诉个人的情感,导致与父母的关系紧张。晚婚不婚现象带来生育观念的改变,若以三年为一代新生儿降生来计算,初婚年龄每提高三年,会影响一代新生儿的降生,降低了社会生育比率。当代女性自身条件的优越使得对男性的要求增高,而数量庞大的农村适婚青年由于条件不太理想,无法得到她们的青睐,故女性宁愿选择独身从而导致了晚婚不婚,但女性的这一选择反过来又加剧了青年婚配比例的失衡。 城市 “剩女”的大量存在对社会的人口结构、家庭组织,婚姻状况都有一定的影响。
三、当代女性婚姻观念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思想观念的转变
女性的地位随着时代跌宕起伏,值得肯定的是现今女性和男性之间的地位越来越平等,这与女性群体努力分不开。而影响女性婚姻状态的内在因素在于女性思想的提升,女权主义思潮中蕴含着平等、自由等内涵使得女性逐渐主动追求与男性同等的社会地位。反映在婚姻观念里就是女性不再局限于婚姻家庭中,而是为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职场发展,亦或者实现自身的价值,倾向于独身主义。女性随着时代的进步、思想的开化,对自身定位的提升使得女性冲破了传统相夫教子、夫唱妇随观念,更加注重婚恋的自由性。此外,国内外一些婚恋前卫文化的流行也直接影响了女性对婚姻的看法。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注重自我素养的提高,更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最高学历 日 益 提高。按照普遍年龄推算,女性接受完大学本科教育,平均年龄在22~25周岁,研究生教育完毕女性年龄为24~27周岁,博士教育更是在28~30周岁间浮动。女性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和男性一样的工作升值加薪等压力,这就使她们不由自主地进入了晚婚晚育行列。同时传统观念 (齐大非偶等)也是很多男性对一些自身条件较为优秀、学历较高的女性望而却步,因此形成了一种怪象:女性的择偶面较为狭窄,优质女性的婚恋状态较为被动。学识较高的女性对精神追求、生活质量有自己的标准,对多元的婚姻观较为包容,注重内心的满足和现实中的成就感。她们期待婚姻带来的是尊重和舒适,如果没有合适的伴侣携手进入婚姻,宁愿高质量的独身。 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适婚女性结婚的意愿是逐渐降低的,较高的教育水平使女性对婚姻质量的重要性有更深入的认识,产生了更强的对婚姻质量的要求。 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带来各类聊天软件工具的盛行,男女之间的交流空间较为虚拟,更加限制了男女之间的交流状况。以往女性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是被动、柔软的,然而现代经济发展提供各类的工作为女性找到了经济上的支撑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女性不再在经济上依附男性,更多的就业机会将女性从家庭角色中投入到工作角色中去,职业竞争的增强让女性对婚姻的依赖程度减少。此外就业的发展,生活成本上升,低质量的婚姻状态不符合当代女性的预期。理想的生活需要更多的经济成本和生活技能,若是过早进入婚姻生活,女性独立可支配的经济收入会下降,此外,职场竞争的残酷、就业的不稳定性都影响着女性进入婚姻的年龄。
(三)国家政策的影响
户籍制度使得城乡出现二元化,在婚恋中也体现了城乡差距。基于城市和乡村实际差别,不少晚婚的当代城市女性不愿意远嫁农村,因此在城市男女比例失衡的情况下某些女性主动 “剩下”,慢慢成为不婚主义者。此外国家大力倡导的生育政策也对婚姻产生了影响。
当代女性自我意识的提升,国家对晚婚主义者给予政策性奖励,这些措施的推行都给当代女性释放了信号,更加愿意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主动进入职场提高收入。同时生育成本提高,照顾家庭和孩子都占用了女性更多的时间,故女性顺应国 家 的 号 召,进入晚生优生的行列,注 重 对 生 活 质 量 的 提升,腾出许多空间来规划生活,注重提升生活质量,不再将 “多子多福”作为提升经济和未来养老的保障。即使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许多当代女性为了事业的发展,也不愿意打破现有的家庭格局。人们婚姻观念的改变,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的政策已 “深得人心”,那种 “早婚早育早享福”的传统思想已被绝大多数青年所抛弃。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出生性别比持续攀高、严重失衡的现象,受到政府、学界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其中备受瞩目并形成共识的是,这一失衡可能导致出现 “婚姻挤压”的社会后果。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男多女少、部分男性难以找到结婚对象,两性比例严重失调。
(四)其他的影响因素
总体而言,除了上述大的环境背景影响女性的婚恋观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在同时影响女性的择偶观。
第一是人口流动带来的异性交往不稳定性。我国属于人口流动较大国家,随着就业、交流的要求,很多青年男女的流动性较大。女性在年轻时期选择到外地、发达的地区拼搏,等攒够工作经验和年限后选择回到自己熟悉的或者喜欢的城市生活。社会交往不再局限在某个地区,而是为了工作、生活形成各种复杂的生活网络,视野变得开阔,努力实现自身与整个社会的连接点尤其是很多农村女性通过教育走出乡镇,在城市人口的浪潮中,城市因为它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人际关系资源优势,聚集了大量的社会精英。美国社会学家沃思在其专著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性》中提到:都市化带来了人口的异质性,城市青年的交往日渐疏离、淡薄,血缘关系的淡化、家庭功能的下降,最终形成了一种流动的、不稳定的交往状态。
第二是女性对婚姻品质的追求高质化。目前主流的观点还是在于女性趋向寻找比自身条件优越的男性,但是大城市中单身女性90%都属于高学历。故优质的女性在婚姻匹配上很难找寻到收入 、成就 、学历相当的异性。同时作为职业女性,对保持工作热情和家庭责任上存在很大的期望,因此她们希望伴侣能够为其分担家务、工作、情感和责任的重担。但是传统的男主外观念使得男性参与家庭生活不多,因此女性对低质的婚姻存在不信任感,“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对主动接触自己的人又过于敏感,挑剔太多,失去机会的同时也阻碍了恋爱的发展”。女性发现自身无法为高质量的婚姻买单时,面对现代快节奏的婚姻生活和离婚率逐渐上升的影响,倾向于自由单身生活,甚至催生出了独身主义的口号。
第三是女性个体的心理因素。目前作为社会主力的80、90、00后大多数独身子女,在父辈们的庇护下成长,自身的心理成熟期较长,不 少 人 无 力 承 担 生 活 与 家 庭 的 责任,对结婚抱有恐惧心理,不愿意进入婚姻殿堂。
四、缓解当代女性婚姻状态的可行对策
社会整体舆论对女性婚姻状态过分的关注造成心理压力,因此引导社会接受当代女性新型的婚姻观念是关键,给予她们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而不是用传统的眼光去要求当代女性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正如所有人期盼的那样,一个社会越发开放就越应该接受多元的文化,女性晚婚不婚是个人自由的选择,不应该横加指责,影响她们的婚姻心态。女性的晚婚不婚观念与传统择偶观念的对立,激发出不同的婚姻价值观念,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将男性的资源、经济、地位等条件作为匹配的指标,而是注重内在的责任、素质和兴趣等的匹配度。
当前,主要有这样几种观点:一是传统的门当户对型。这类当代女性倾向保守的婚姻观念,选择与自己的年龄、居住地、教育、种族等认同度较高的异性作为伴侣,在人生奋斗过程中按照传统的价值观完成人生大事。二是新兴的资源交换型,这类当代女性注重的是婚姻为自己带来的利益价值,即选择的伴侣是能够为自己的事业或者精神提供帮助的异性,一般倾向于男高女低的模式,但是当代女性作为弱势的一方在其他条件上拥有较高的自信如容貌、年龄。因此她们步入婚姻的年龄一般是自己最具有魅力的年龄段。男性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相当或较低的女性,而女性往往更多地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薪金收入高于自己。三是兴趣匹配型,这类女性晚婚不婚的理由在于没有心仪的伴侣,她们对其的要求是性格、爱好、兴趣与自身的契合。
尽管有研究表明,现代社会,生存环境越接近现代化,教育素养高者往往更认同般配模式,对意中人的期望更高,择偶也更慎重,年轻人、教育层次较高者更看重对方的社会经济地位。但是 也 有 部 分 女 性 “特 立 独 行”,她们渴望自由独立的柏拉图式恋爱,讲究婚姻中的默契度,反而对经济地位不那么在意。但无论是哪种婚恋模式,社会对其都应给予宽容和理解。
(二)健全法律保障女性再就业
女性愿意晚婚不婚的基本因素是经济成本的扩大,现实中存在的婚姻生育与自身职业之间的冲突导致她们不敢选择婚姻生活,最终影响婚姻的稳定。女性晚婚不婚考量的是自身对学历、事业、生活的追求,不愿意与社会脱节或者是惧怕社会对其的工作歧视,因此如何保障女性进入婚姻后完成再就业是解决她们对工作的顾虑、安心地走进婚姻完成养育孩子责任的办法之一。尽管十八大再次将男女平等写入报告,在我国一些法律法规中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明确了对女性工作的保护,但是在实践中依然存在对女性结婚生育的隐形歧视。据 《2010 年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显示,每 10 名女性就有 1 名育龄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曾遭遇性别歧视,而男性中这一比例仅为 4.5%;在有求职经历的女大学生中,24.7%表示自己曾经遭遇过不平等对待;仅有 2.2%的在业女性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这只有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为了消除女性在职场中对自身结婚、生育的顾虑,鼓励她们及早走入婚姻,在自身合适的年龄规划自己的终身大事,国家应在法律方面保障当代女性的再就业和生育福利。国家应考虑采取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的工作利益不会因其性别而被损害。如适当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将男性也纳入产假制度的覆盖范围中,以消除存在用人单位雇用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由国家承担女性因生育而产生的各种损失,确保女性在社会劳动力市场中的价值不会因生育而有所亏损。为减少现实生活压力产生的恐惧心态,鼓励女性和家庭积极承担生育责任,消除育龄女性在生育问题上存在的后顾之忧等。总之,很多问题都值得继续研究和认真探讨。
(三)规范未婚女性的婚恋市场
由于女性晚婚不婚人数的增多,催生了婚恋市场的快速增长,导致婚恋市场乱象。部分女性经历了婚恋平台的乱收费、信息泄露等现象,不太情愿主动去借助平台寻找合适的伴侣。未婚女性的婚恋市场的规范除了严惩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创造一些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当代女性的婚恋市场除去市场的引导外,还有一些家长自发的行为以及由其他途径带来的不规范行为。如城市公园相亲角的诞生和兴起导致一些女性的信息被泄露,家长焦虑的心态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了一些问题等。因此政府、社会如何看待这种自发行为,积极引导并加以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城市一些婚恋机构、服务平台的兴建,一方面为当代女性接触不同类型圈层的人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乱收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了当代女性对这类相亲活动产生排斥心理。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采取措施规范这些市场行为,通过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等手段,对破坏家庭、破坏婚姻的行为和个人依法惩治,营造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婚恋氛围。
(四)改变阶级择偶的婚姻观念
只有女性在心理上认同了正常程序的婚姻规则,才能真正在生活中接纳并走入婚姻生活。可以借鉴经济学中的幸福概念,幸福=效用/期望值。女性对自身的期望越高,其幸福感就会越低,所以相反当她们适当降低期望值时就会得到幸福满足越多。这表现在婚恋中,晚婚不婚女性要正确看待自身的预期,合理把握自身的条件,对自身作出合理的客观评价后选择合适自己的择偶标准,这样才能在心理上得到自我满足,减少对婚姻的恐惧心理。晚婚不婚女性为了改善自己的婚姻状况,站在不同的角度出发,应该要理性调整自己的婚姻价值观念。其一是当代女性从自身条件来说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择偶时可以选择自己互补的异性,不必拘泥于强势地位的男性,对一些经济实力较弱但是性格互补的异性可以纳入可选择的范围。其二是城市晚婚女性要理清面对的现实,一些经济优秀的男性在条件上符合预期,但是却在年龄上不将大龄女性作为结婚的首选,因此当代女性在年龄上与年轻的女性相比处于劣势。而这些现实情况短时间内无法解除,因此女性要调整自己的价值观念,适当调整自己的择偶标准来实现美满婚姻的目标。对当代女性来说,一方面要认识自身不足,同时还要调整甚至降低一些择偶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择偶机会。 总之在新型社会,树立一种多元的婚恋观,不再将婚姻作为功利化的表征,回归男女自身对纯粹感情的把握,摆正自身对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摈弃过时的传统婚恋观念,打破传统婚姻梯度选择,不能给婚姻附加太多的感情以外的“私欲”。具体而言这需要社会大多数人的努力,可以利用社会传媒,包括平面、立体和网络媒体等,对适龄青年人,加强舆论导向宣传,改变他们长久以来固有的梯度选择婚恋模式,摈弃传统观念对男性的过高期待和对女性的贬低,唤醒男性的理性意识,以一种开放、多元的标准来选择配偶,在平等的伙伴式爱情婚姻关系基础上,从非理性的 “下娶”逐步向理性的 “平娶”“上娶”转变。
综合来讲,当代晚婚不婚女性婚姻观念源自社会环境和自身抉择两个方面的影响,主动或被动接受晚婚不婚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内因,经济的竞争和国家政策的倡导是外因,尤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因素。
在传统与现代碰撞的今天应该要对这一转变的现实拥有较高的接受度,不能凭借自身的喜好就否定这一价值取向。对她们而言,追寻心中理想的生活状态是理所当然的、是生活的意义所在。对于当代女性的行为思想,社会应该给予理解,为她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一个健康、和谐和宽容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