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ST紫晶、*ST泽达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导读: (高志苗)中国证监会21日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下一步,上交所将担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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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上海4月21日电 (高志苗)中国证监会21日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两家公司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上交所表示,贯彻“零容忍”要求,依规尽速对两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将其从科创板市场清退,并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控股股东、董事长等“首恶”作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顶格处理。
科创板设立之初,即明确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切实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成本。
对于*ST紫晶、*ST泽达这类欺诈发行上市公司,上交所表示,一经查实即予以严惩,彰显了监管机构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场,也维护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初心。上交所将守好科创板“入口”质量关,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对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依法坚决终止上市,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上交所将担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规加快推进*ST紫晶、*ST泽达的退市流程。两公司股票将于4月24日起开始停牌。在作出退市决定后,两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随后即予以摘牌。根据上市规则,两公司股票因欺诈发行退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