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如何追责?证监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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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陈康亮)针对作为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的泽达易盛案、紫晶存储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1日表示,证监会推动对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惩处,形成强力震慑。具体而言:
一是对于证券发行人及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坚决严惩,全方位追责。如在上述两案的行政责任方面,证监会依法向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达易盛)和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分别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证监会将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推动案件刑事追责相关工作。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是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对于泽达易盛案,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收到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密切关注泽达易盛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于紫晶存储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紫晶存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与其他中介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拟共同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三是对于为上市公司提供保荐、承销服务的证券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或者法律意见书的证券服务机构等违规主体实施精准打击。
其中,在泽达易盛案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涉嫌在相关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近日已被证监会立案。
四是关于中介机构的责任人员。如果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案件中发现相关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