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共享厨房”是公益还是生意,边界不能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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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厨房”是公益还是生意,边界不能模糊
■ 专栏
究其实质,公益与生意仍是截然不同的两类活动。
据极目新闻报道,这两天,郑州某“共享厨房”因一封“坚持不下去了……”的致歉信,成为舆论焦点。随之而来的,既有各地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期盼这家“共享厨房”能走出困境;也有此起彼伏的网络质疑,指责其卖惨炒作、消费爱心、不公布捐款流向、老板张某某家有数套房开豪车等。
事发地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并于4月15日晚发布调查通报。除张某某家庭名下房产和车辆均被披露外,通报也公开了查实的公益信息:社会爱心人士赠予款额579888.25元,款项均未支出。赠予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正在清点中,当事人已停止接受各类社会赠予。对社会爱心人士赠予的款物使用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监管。
公益与生意截然不同
从现有信息来看,郑州这起“共享厨房事件”,复刻了此前众多争议性公益事件的起因:公益与生意相互交织,公益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
有媒体走访了周边另两家“共享厨房”,老板均称能赢利,5元可炒一个菜也是“共享厨房”的通价。其中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的一家20多平方米店面,月赚近万元。另一家做了9年之久,老板也委婉表示,“如果不赚钱,那我肯定不会开这家店,直接转行了。”
一个有市场、有竞争、有赢利空间的餐饮新业态,因经营困难办不下去,直接退出就好。至于原服务对象,大可不必担心。在市场竞争充分的前提下,转去同类商家是自然选择。
只有在公益前提下,才有“他们(服务对象)怎么办?”的问题。郑州“共享厨房事件”的善后,前提就在于张某某等人的“共享厨房”,究竟做的是生意,还是公益,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跳出个案看个人慈善,近年来多起公益舆情,均与公益、生意分不清楚相关联。
公益与生意之间,固然也有部分边界模糊不清,两者在相交处存有部分重叠。但究其实质,公益与生意仍是截然不同的两类活动。
公益通常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生意则是为了获得个人或特定人的收益而进行的。因此,公益活动通常是无偿的,其目的往往是为了改善受助群体的处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生意则是为了最大程度赚取利润,并获得更大的商业发展。
公益组织自身往往没有赢利来源,故而在可持续性上,需依赖捐赠者和有关机构提供人、物和资金支持。而企业则要保证对市场的触角长期敏锐并保持竞争力,以实现持续的利润。
义务和责任不能模糊
事实上,做公益还是做生意,都取决于个人选择。
但不管是做公益,还是做生意,都要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业界通行的规则。比如,做公益,就应账目清楚;做生意,就应明码标价等。
将账目及时有效全面公开,让捐助者便捷且清楚地知悉每一分善款是怎样花费的,具体流向了哪里,确保公益资金全部依照捐助意图用在公益项目上,这是公益组织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也是公众对公益组织的信任来源和支持的基础。
只有确保透明和公开,公益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真正达到改善社会、帮扶于民的目的。
当然,分析公益和生意的概念与异同很简单,而一旦进入具体的社会活动,两者的边界有时又会模糊起来。
有人一开始是做公益,做着做着,人、财、物、资金等难以维系,又开始做起了生意,以商来养“公”;有人一开始是做生意,做着做着,也想回报社会,或想从慈善中获取社会美誉,于是开始做公益。
但不管是一开始就坚持走公益或者生意之路,还是后来两者皆涉足,一定要将公益和生意明确区隔开来,而不是搅和在一起,模糊了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责任。
这也正是郑州“共享厨房事件”引发争议的原因所在。从生意的角度看,其确实满足了部分群体需求,丰富了餐饮市场业态,而从公益立场审视,其又接受了各类社会捐赠,导致不少拎不清或不规范的问题产生。
其实,倘若一开始当事方就明确其从业定位,后续或许就不会有这些波折了。
□顾左右(法律学者)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