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电子烟的“甜蜜”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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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奶茶杯”“可乐罐”“玩偶熊”……五颜六色的瓶身,带着螺纹的瓶盖,彩色弯曲的吸管,印着“MINI CUP”的字样,这些是玩具、饮品还是什么?
事实上,它们都是穿上“马甲”的电子烟。这些“外形”时尚有趣、“口味”甜腻多样的电子烟产品,迅速吸了一拨粉,其中不乏校园里的未成年人。殊不知,这类调味电子烟实则多为黑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存在诸多健康和安全隐患。
吸食这类非法电子烟绝非“新风尚”“酷体验”。近期,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电子烟的打击整治力度,要求商家必须依法依规经营,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要提高警惕,不猎奇、不跟风、不沾染,避免被电子烟“伪潮流”裹挟而危害身心健康。
隐蔽性强危害性大
“没想到果味的电子烟危害这么大,今后一定要坚决抵制,也要劝阻周边同学坚决不要接触这类东西。”前不久,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走进保定市体育运动学校,向学生们讲解“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电子烟的危害,引导学生提高警惕意识。
据了解,电子烟中不仅含有尼古丁,还含有丙二醇、丙三醇等化学成分甚至一些重金属成分,对人体健康存在极大影响,青少年吸食会影响大脑功能及生长发育。
“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不仅外观亮眼,还有多种口味可以选择,对学生很有吸引力。但这些味道甜腻的电子烟中含有大量烟油,吸食同样可能会成瘾,并且在生产时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颜色,对人体危害更大。
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在2022年实施后,市场上各大品牌的非烟草口味电子烟已经退出,一次性电子烟产品也被禁止生产销售。主打水果口味和一次性吸食的“奶茶杯”“可乐罐”等产品通常都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和非法电子烟。
有媒体报道显示,可以从一些非法电子烟的释放物检测出不同含量的铅、镍等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远超出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的标准要求,这些物质会严重危害神经系统、血液及造血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及泌尿系统等。
2022年2月,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侦破一批‘上头电子烟’等涉毒违法犯罪案件”。
作为非法电子烟的一种,所谓的“上头电子烟”里被不法分子掺入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比传统毒品大麻更具有成瘾性和迷惑性。因此,其本质是一种新型毒品,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销售含有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犯罪。
躲避监管渗透销售
“电子烟也是烟草,需要许可经营,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进销。”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安区烟草专卖局走进商圈,为消费者和商家进行“打击非法电子烟”普法宣传。
作为电子烟的“线上禁售令”,早在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2021年,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监管体系。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然而,有媒体报道,虽然在电商购物平台上已无法搜索到电子烟的相关信息,但一些社交和短视频平台里仍有“奶茶杯”“可乐罐”的售卖信息,商家通常不会直接回复,而是引导用户添加微信交流以绕过平台监管。一些非法的调味电子烟在不少地方已经渗透到线下的小超市、小摊铺,甚至流通于学校附近的文具店。
保定市竞秀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开展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辖区内电子烟零售商店,告知销售人员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不得售卖水果味和花香味等调味型非法电子烟产品,在店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识。
严厉打击齐抓共治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前不久,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安区烟草专卖局走进石家庄铁道大学,为在校大学生开展电子烟普法教育课堂,讲解无证非法售卖调味电子烟及“上头电子烟”的后果,告诫大学生不好奇、不接触、不尝试口味奇特的电子烟,不跟风、不宣传、不售卖无资质的电子烟。
虽然诸多品牌的电子烟打出“健康无害”“戒除烟瘾”的旗号,但电子烟不仅无助于戒烟,还可能形成“入门效应”,使本不吸烟的人产生尼古丁依赖进而成为吸烟者,青少年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非法电子烟对他们的危害更甚。
“随着电子烟产业快速兴起,年轻群体吸食规模日益扩张,其中暴露的社会风险和安全隐患尤为突出。”长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璞表示,检察机关将会积极能动履职,与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治,筑牢禁烟屏障,共同守护无烟青春。
相关专家指出,要打击整治非法电子烟,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联合监管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强化禁烟科普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家庭、校园三位一体防护模式,提升电子烟治理能力,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案件绝不姑息,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指出,各地公安、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加强线索通报和重大案件侦办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抓好宣传、整治、查处等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法治日报)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