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净利降半 拟为下属公司申请不超259亿元担保

导读: 4月13日讯 东方雨虹(002271.SZ)于昨日晚间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2.14亿元,同比下降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0亿元,同比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东方雨虹净利降半 拟为下属公司申请不超259亿元担保"分享给大家!

  4月13日讯 东方雨虹(002271.SZ)于昨日晚间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2.14亿元,同比下降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0亿元,同比下降4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3亿元,同比下降53.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4亿元,同比减少84.11%。

  东方雨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东方雨虹同日发布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9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15,000万元。

  截止上述公告披露日,东方雨虹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2,364.7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63%。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2,322.63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2%;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42.09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东方雨虹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982,364.7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25%。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12,322.63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64%;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42.09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2023年2月3日,东方雨虹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显示,东方雨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81,71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31%。

  根据公告,公司接到李卫国函告,获悉李卫国所持有公司部分被质押的股份办理了展期。本次质押展期数量合计为16,374,31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5%。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卫国持有公司股份571,33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81,71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31%。

  李卫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2,24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81,71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38%。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消息,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被罚款3118.95元。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通州区运河核心区的5-1#楼等3项(通州区运河核心区VIII-05、08-2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工程的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1年11月6日本机关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2#楼屋面防水卷材已经施工完成并隐蔽,2021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2#楼屋面防水卷材未做收头,不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第6.2.14条第1款的要求。上述违法行为直接涉及的2#楼屋面卷材防水层工程价款为124757.94元。上述行为属于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给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24757.94元的百分之二点五的罚款,罚款金额3118.95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雨虹”,002271.SZ)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外墙涂料等。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防水材料制造为主,集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施工服务于一体的大型企业。

  (责任编辑:蒋柠潞)

  查看余下全文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要闻 财经 股票 理财 国际 公司 食品

  汽车 房产 时尚 生活 社会 图片 健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证140554号)

  手机看中经 经济日报微信 中经网微信

东方雨虹净利降半 拟为下属公司申请不超259亿元担保

  2023年04月13日 10: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新闻]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稿]

丝瓜网 crf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