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内鬼”潘家华获刑11年,14年敛财近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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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知圈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领刑。
4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潘家华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兼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设备采购和生产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8万余元。
潘家华一案,有三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潘家华落马时已退休9年。
潘家华出生于1952年,祖籍湖北,长期在中纪委工作,2005年即以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的身份出席活动。
公开报道显示,潘家华至少在2012年11月就已经卸任。当时,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免去潘家华中央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职务。
2021年5月11日,潘家华被官宣落马。
政知圈注意到,在潘家华落马之前,中央巡视组曾进驻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0年4月,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展开,其中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国家烟草专卖局。
巡视反馈指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关键岗位监督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等问题。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2021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在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表示,集中整改期间持续加强“圈子文化”的整治力度,开展消除赵洪顺“小圈子”不良影响整治工作。
赵洪顺在烟草系统工作多年,于2019年2月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任上落马。潘家华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任职期间,赵洪顺相继担任过发展计划司司长和副局长。
整改情况通报1个多月后,潘家华落马。
第二,“内鬼”潘家华多次作为纪检系统“清理门户”的典型案例。
潘家华在纪检监察领域工作多年,在任职期间也多次公开露面,就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表态。
2012年4月,也就是潘家华任职的最后一年,在全国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举行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提到,要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情趣低俗、生活糜烂等问题。
2021年11月,潘家华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他存在的第一项问题就是“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
此外,潘家华还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此后,作为“内鬼”的潘家多次被当作反面典型点名。
2021年12月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曾刊文提到,作为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利用“影子公司”、政商“旋转门”为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为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果断清理门户,肃清政治影响,始终保持严管严治势能常在、管党治党后墙坚固。
2022年1月6日播出的《新闻联播》专门报道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查“内鬼”的新闻,当时的报道中,也提到了潘家华。
第三,官方首次披露,潘家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显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潘家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
公开报道显示,烟草体系的反腐力度近来不断加大。仅今年以来,就有多名政府官员、国企高管落马。
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启“开年反腐”,接连发布了3名官员被查信息,其中一人就是经卸任9年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
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接连发布了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张水长,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济师姜亚维等3人落马的消息。
2月10日,在烟草系统任职20多年的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进祥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