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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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央企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2.8万人
□ 本报记者 李立娟
近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到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调研时强调,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厘清主责主业,在提质增效、科技引领、深化改革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加大依法合规管理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好投资运营、安全环保等各类风险,塑造长期价值,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在不断强化,国务院国资委也在反复提及。
特别是本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强调,“过去一年,中央企业以合规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合规管理强化年’确定的44项重点任务,近九成完成率达到70%以上,28项超过90%,既定任务基本完成,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目前,68家中央企业集团和631家重要子企业设置了首席合规官,全系统合规管理人员超过2.8万人。68家探索建立了合规管理信息系统,将合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嵌入业务流程,中心管控与多点联控相结合、提前预警与即时处置相贯通的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翁杰明强调。
通常而言,首席合规官是指监视和管理组织内部合规问题的公司官员,是企业核心管理层成员,全面领导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
“法治央企建设,其实最早是从2015年国资委颁布《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正式开始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总监陶光辉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该意见提出要加快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建立由总法律顾问领导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
到2022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在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总监周丽莎看来,首席合规官制度的建立,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突出任务、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以及抓好风险控制实现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多年来,中央企业在完善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要实现高效治理,必须深入开展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优化依法治理体系,持续推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
初步形成三道防线
翁杰明表示,去年中央企业合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三道防线”初步形成。认真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合规”要求,将配备合规管理员作为重要抓手,不断筑牢业务部门“第一道防线”。法律合规部门认真履行统筹推动和组织协调职责,“第二道防线”责任进一步压实。监督部门切实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在陶光辉看来,“三道防线”是企业合规管理的有效机制。通过“三道防线”,层层把关、逐渐压实,将风险防控在萌芽或初始状态。“谁管业务、谁管风险”,是“三道防线”的精髓。第二道防线起着“专业设计者”的作用,合规管理部门是合规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合规管理建设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评估、合规管理制度出台及合规管控流程设计等,起着不可替代的“助推”作用。审计监察部门是第三道防线,充当“监督者”,甚至是“对监督的监督”的角色。
翁杰明表示,目前已有近七成中央企业集团和部分重要子企业设立了首席合规官,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关键。
周丽莎解释,首席合规官统筹各种力量,共同推动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向董事会和合规委员会负责。被授予五项权力:管理、调配资源、独立汇报、获取信息、参与决策。根据《办法》规定,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则突出强调了合规审查的刚性规定。这里的“重大决策事项”不仅是经营决策事项,而是应当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作广义理解。从总法律顾问的参与到首席合规官的必经流程,说明其职责定位发生了变化,由参与者变为必经程序,极大提升了首席合规官在中央企业的职责地位。
合规经营深度融合
“锚定目标、聚焦重点,加快推动合规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翁杰明强调,下一步,要持续深入依法治企,落实《办法》,在深化提升、发挥作用上下真功、求实效,着力推动合规管理工作从形似向形神兼备升级。
翁杰明提出,以首席合规官制度为核心,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一票否决”;以完善运行机制为关键,不断健全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业务流程管控清单,推动合规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以抓好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及时将合规要求内化为规章制度,点面结合切实防范合规风险;以强化案件管理为抓手,妥善处理重大纠纷案件,推进以案促管;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合规要求嵌入重要流程和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推动合规管理工作从形似向形神兼备升级,在陶光辉看来,合规管理工作要取得实效,其本质是合规管理体系在各个方面同时起作用,而不仅仅依赖某个特定要素。合规管理制度,只有与合规管理其他要素同时发挥作用,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深化合规管理机制的设计,提高与业务及管理流程的契合度,实现合规要求入岗位,管控措施入流程,是“合规管理走深走实”的重点。
周丽莎也同样认为,当前中央企业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风险挑战日趋复杂严峻,必须加快提升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水平,强化事前制度规范,健全合规管理保障机制;强化事中动态监管,打造合规管理约束机制;强化事后监督问责,健全合规管理问责机制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合规管理工作,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法治日报)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