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出探索双向“飞地经济”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导读: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委、省政府3月24日公布《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设置园中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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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3月2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委、省政府3月24日公布《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显示,广东将探索多种形式双向“飞地经济”模式。
作为广东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主文件,《若干措施》提出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引导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强化要素资源支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与14个省级配套文件、15个市级实施方案,为新阶段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搭起了政策框架、夯实了制度基础。
具体举措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各打造1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支持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各市依托对口帮扶协作关系,在粤东粤西粤北各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范围内,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
《若干措施》显示,支持珠三角各市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探索布局建设“飞地经济”。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设置园中园、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台等方式,在珠三角地区设立“反向飞地”。鼓励“反向飞地”所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将减免优惠政策作为正向激励因素纳入相关考核评价。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在珠三角地区建立“人才飞地”和“离岸人才中心”,加大高层次产业人才、招商人才精准引进力度。(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