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资本市场“洗绿”“漂绿”不法行为 最高法发布司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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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2月1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的一份司法意见指出,审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案件,要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有效遏制资本市场“洗绿”“漂绿”不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这份司法意见分为六个部分24条。
其中,第一部分是司法服务“双碳”工作的原则要求,第六部分是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重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碳案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这份司法意见还提出,审理新业态新模式生产服务消费案件,要强化对新类型环境权益交易模式、资源要素市场创新的规则指引;审理温室气体排放民事侵权案件、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刑事案件,要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处理好固碳和增汇的关系,积极引导和规范侵权人购买碳汇产品折抵赔偿碳汇损失、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审理适应气候变化行政补偿案件,要支持行政机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自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或审判组织2426个,设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构建有助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案件归口审理制度,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各类涉碳纠纷案件,同步发布11个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包括比特币“挖矿”服务合同、温室气体排放环境侵权、滥伐盗伐林木碳汇赔偿等内容。(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