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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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据介绍,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共同努力,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于今年1月12日挂牌成立,为促进司法研究与文物保护深度融合提供了新平台新动力。

  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升文物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引导全社会增强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助力共建新时代文物保护法治屏障,经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和评审,从全国法院报送的100余件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例中,遴选了15件作为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以及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联合发布。

  发布会上,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这批案例的特点: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全面保护。本次发布的案例覆盖了全国各经济区域,所涉文物种类齐全,既有各等级的可移动文物,也有各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既有古代文物,也有革命文物;既有国有文物,也有民间文物。这些案例,有的关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或者重要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的落实,有的涉及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有的案件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系统完整维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传承与合理利用的工作成效。

  二是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15件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案件类型,集中展示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的实践成果。突出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对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对于实施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损害的,坚持全面追责原则,有机衔接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探索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规则,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励行为人积极退缴文物、修复环境、赔偿损失。

  三是坚持保护第一、权益兼顾。全面准确贯彻文物保护法关于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文物受损毁的,积极抢救修复;文物有风险的,及时消除隐患。着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公益保护相结合、文物保护与私益保护相协调,探索涉外文物司法裁判规则、推动流失文物追索,坚决支持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并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责任。

  四是坚持协同联动、多元共治。我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文物和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加强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长期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文物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签署了《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合作方式不断创新,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在文物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各级人民法院与文物行政部门通过依法、妥善执法办案,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文物治理体系,促进形成综合治理的有效合力,引导全社会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

  发布会强调,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砥砺奋进、持之以恒。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动司法审判、文物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深入结合,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屏障,为传承中华文明和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总台央视记者 陈昱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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