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业带就业 以创业促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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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环境,湖北发出通知——
以创业带就业 以创业促创新
本报武汉12月5日电 (记者范昊天)日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围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创新目标,通过实施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准入服务、推行跟踪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4方面14项创新举措,鼓励、引导、服务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在优化创业准入服务方面,湖北将推行“驻场”“多点”“专窗”等多项创新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辖区高校对接,采取专人入驻或定期入驻方式,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机构,现场受理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知识产权、质量技术支持等业务咨询、办理申请,通过邮寄、送照(证)上门等方式,实现大学生创业入市“零跑路”。开设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许可审批绿色通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代办、帮办、导办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当场办结。
在推行精准跟踪服务方面,湖北将建立大学生创业市场主体数据库,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新办市场主体进行精准识别,对存量市场主体进行明确标注,针对性开展跟踪服务;充分发挥“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地图”等线上平台作用,采取精准直达方式,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到位、惠及到人;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参与专题培训、创业沙龙等系统活动,符合条件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在落实落细创业扶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湖北省内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大学生创业者初次租用经营场地,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
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通知要求简化扶持政策申报审批手续,大学生创业者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直接申报创业补贴,实现扶持资金一键“直达快享”。对大学生创业者强化合规经营指导,执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抽查频次。通过12345、12315热线电话,阳光信访平台等渠道,积极受理大学生创业者相关投诉举报,维护大学生创业者合法权益。(人民日报)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