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请求二审判决无罪 王振华是谁 他犯了什么罪?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王振华请求二审判决无罪 王振华是谁 他犯了什么罪?"分享给大家!
王振华请求二审判决无罪
2020年6月17日,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6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于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2020年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陈有西律师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陈有西律师声明要点如下:
一、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二、陈有西称,司法鉴定机构和权威的专家不支持上海鉴定当中所说的被害人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的结论。“如果真有阴道撕裂伤,我也支持更重罪名的定性,但是法庭调查实际查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
三、王振华没有翻供。陈有西表示,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王振华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振华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
四、陈有西称,如果网络上报导的,引申的,猜测的,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我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痛恨嫌疑人,不会为他做辩护人。”
王振华是谁?
王振华,男,1962年03月出生,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及董事长。
2005年8月,王振华完成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目前,王振华已拥有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主要致力于住宅开发、商业开发与商业管理运营三大板块业务,在王振华先生的领导下,公司快速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房地产集团,长期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前20强, 总资产达3303.18亿元人民币 。
2020年3月20日,王振华、王晓松父子以430亿元财富位列《2020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第33位。
2020年4月7日,王振华以45亿美元财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383位。
2020年5月12日,王振华夫妇以491.2亿元人民币财富名列《2020新财富500富人榜》第41位。
他犯了什么罪?
2019年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6月29日下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带了两个女孩入住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其中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付给周某现金1万元。
事发后,被猥亵女童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