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幼童罪犯死刑怎么回事 广西凭祥砍杀幼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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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凭祥杀害幼童案罪犯覃鹏安于2019年1月4日被执行死刑,可谓是绳之以法。那么,杀害幼童罪犯死刑怎么回事,广西凭祥砍杀幼童事件始末。
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广西凭祥砍杀幼童事件始末:
2019年1月4日下午,一名嫌疑人潜入凭祥市小聪仔幼儿园砍伤12名幼儿,其中重伤5名,7名轻伤。
据悉,当日15时20分许,嫌疑人覃鹏安(男,广西凭祥市凭祥镇南山村板必屯人)身藏一把菜刀,以接小孩为由骗过小聪仔幼儿园门卫,来到该幼儿园其小孩覃某某所在的大班(该幼儿园仅一个大班),对正在用餐的学生乱砍,先后砍击覃某霖、覃某芹等十二名幼童,致四人重伤,八人轻伤。
当时,正在组织学生用餐的该大班班主任莫小荣、覃小宁见状,立即持塑料凳与嫌疑人对抗并呼救,覃鹏安翻墙逃走,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核查,嫌疑人姓覃,1975年生,来自凭祥镇南山村板必屯村。板必屯村位于小聪仔幼儿园东南方向,约1.4公里处。嫌疑人覃鹏安无吸毒和精神病史。
经初步了解,嫌疑人覃鹏安感觉自己平时在村里受到欺负,遂对村里在小聪仔幼儿园读书的小孩进行刀砍报复泄愤。
杀害幼童罪犯死刑
2019年8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覃鹏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覃鹏安提出上诉。同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2019年1月7日上午,从最高法获悉,经最高法核准,广西凭祥杀害幼童案罪犯覃鹏安于1月4日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覃鹏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覃鹏安出于报复动机而有预谋地选择在幼儿园持菜刀砍伤无辜幼童"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覃鹏安虽属杀人未遂"且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