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闻|时钟、充电宝、音响竟可用于偷拍录音?生活中如何防范?

导读: 一犯罪团伙采购原件,将偷拍器材伪装成电子时钟、充电宝等看似平常的生活用品,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 5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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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团伙采购原件,将偷拍器材伪装成电子时钟、充电宝等看似平常的生活用品,并在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

5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这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四人已获刑。

查获的时钟监控设备 宝山区检察院 供图

时钟音响竟带有摄像头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11月,民警在网络平台上发现有人出售窃听、窃照器材,经过侦查发现,售卖这些窃听、窃照器材的就是朱某和刘丙。

朱某交代,他在深圳一家物流公司工作。2023年6月,公司仓库管理员通知朱某,他的客户袁某有一箱货物遗留在仓库,朱某因与该客户存在纠纷,就要求仓库管理员将这箱货物送到自己住处。朱某收到货后发现,是一箱50个带有摄像头的时钟音箱。他根据说明书下载APP后发现能够正常使用,便想到上网出售赚钱。朱某首先在网上查询了同类型监控设备的价格,然后根据买家的情况以人民币1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刚开始,朱某在某二手平台出售,2023年9月后,这些挂出的商品会被该二手平台下架,无法正常出售。与此同时,一箱50个设备也即将售完。朱某便又从公司仓库拿了客户一箱32个新款带电池的时钟监控设备,到另一APP出售。朱某不仅自己在网上出售,还将部分时钟监控设备卖给刘丙,让刘丙到某二手平台转售。就这样,朱某累计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70余台,刘丙累计销售20余台。

那么这些窃听、窃照器材又是谁生产的?经过调查,朱某客户袁某的这些器材都是刘甲委托刘乙生产的。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伪装成各类生活用品  

2020年5月,刘甲听说有做窃听、窃照器材的生意,便在网上搜索此类设备的款式,并打算制作类似的窃听、窃照设备。之后,他在网上购买主板、数码管(钟)、电池、数据线、充电器等物品,交由刘乙的工厂进行组装、生产。随后,刘甲再对外销售。

查获的时钟监控设备

民警在刘乙处扣押到时钟、音箱等造型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成品170余台、零部件30余箱。经鉴定,在案设备均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经查,2023年起,刘甲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全面负责采购原件,委托刘乙生产、组装带有隐蔽录像、拍照、录音、储存功能的充电宝、电子时钟、音箱等窃听、窃照设备2000余台。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甲委托刘乙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后对外销售,朱某单独或者结伙刘丙,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刘甲提起公诉,以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刘乙提起公诉,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朱某、刘丙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刘甲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刘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分别判处朱某、刘丙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千元。袁某作另案处理。

打火机也可能成为窃听、窃照器材

2022年11月,黑龙江省饶河县公安局接到市民举报,在某社交软件中发现一个可疑社交群组,可以购买到音箱、手表等改装的窃听窃照器材,这一线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网上销售的窃听、窃照设备,包括改装打火机、改装手机等,而他只是一个中间商的角色。

犯罪嫌疑人 陈某:我就是负责销售,货不过手,从中赚点差价,我的上家是江西王某龙。

随着案件侦办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嫌疑人浮出了水面,饶河警方在江西等地将售卖窃听窃照器材的王某龙和龚某华抓获,并从龚某华的一处库房中查获了5套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成品,半成品和部件505个。然而,警方发现王某龙和龚某华并不具备生产加工的条件,他们的货源到底从何而来呢?

打击窃听窃照生产源头 斩断犯罪链条

饶河警方通过对线索的抽丝剥茧,确定这些窃听窃照器材的源头都来自于广东东莞和深圳等地,并迅速抓获了上线之一的陈某斌。

双鸭山饶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靳森:我们在审讯陈某斌时,他手机突然来了一个快递通知,这让陈某斌非常紧张,我们直接将快递截获,快递中正是我们要找的窃听窃照设备,最终我们锁定寄件人来自广东惠州某工业园区的人。

为了阻断非法器材流入市场,专案组适时转变办案思路,从之前的“自下而上”打击,转为“抓源头”断网。2022年12月9日,专案组民警抓获了生产窃听窃照设备的幕后老板陈某奇,通过审讯得知,陈某奇将生产窝点设立在广东东莞和深圳等地,并以电子公司为掩护,大肆招揽员工生产相关器材设备。

截至目前,饶河县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查获非法生产工厂1个,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销售点7处,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成品55000多个,涉案金额达4千多万元。

加强对窃听窃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改装成偷拍设备,传授偷拍技术,并借此牟利,已经形成黑产链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那么售卖和使用窃听窃照设备器材究竟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据法律专家介绍,我国《刑法》明确提出,销售和使用“窃听窃照设备”属于违法行为,其中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他觉得销售和生产可能是一个刑法规制的范围,但实际上使用如果造成后果的话,也是刑法规制的范围。比如偷拍偷录之后,把别人的隐私拿到了,本身已经造成后果了。如果还去卖,这可能涉及到数罪并罚的问题了。

法律专家建议,如果有人遇到被偷拍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拍照、录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以追究偷拍者和经营方的责任。针对窃听窃照设备屡禁不止的情况,专家建议相关监管部门除了要加强对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打击,在法律范围内高限处罚之外,各大互联网平台也要加强监管。

生活中如何防范“偷拍”?

防止窃听窃照违法犯罪,保护公民个人隐私,需要加大打击和监督力度,也需要民众加强防范。那么哪些地方容易隐藏“偷拍”设备?生活中公众又该如何防范“偷拍”?我们来看警方和网络安全专家的提示。

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王连玉:这是一个阻尼的打火机,有一个U盘形状的USB接口,后部有一个摄像头,包括声音、录像功能。放在桌子上,没有人会注意到有摄像头。

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 王连玉:这个眼镜是非常普通的一款透明平面镜,没有任何度数。不法分子通过改装,在眼镜中间加装摄像头,录像之后会储存到眼镜的内部。这种情况是很难被其他人发现的。

在黑龙江饶河警方破获的这个案件中,除了打火机、眼镜等设备之外,车钥匙、电源插座等这些原本普通的日常用品,经过一番伪装改造后,都可以变成一个具备偷拍功能的设备。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识别并进行一些必要的防护呢?

网络安全专家 万仁国:酒店里的电视、机顶盒、Wi-Fi路由器都有可能成为针孔摄像头藏身的地方。黑色的地方如果突然出现一个小圆孔,那么就有可能就是一个针孔摄像头。

网络安全专家介绍,如果有人下榻酒店或民宿,除了需要重点检查正对床、沙发位置的各种物品以外,房顶的各种烟感器、空调等,以及洗手间、换衣间也要多留心检查一下,如果手边没有专业的探测设备,也可以下载一些专用的安全软件。

网络安全专家 万仁国:现在市面上有些安全软件可以监测跟你同处一个Wi-Fi下面的具备拍照摄像功能的摄像头的存在。

家庭摄像头也存安全漏洞

除了公共场所,部分犯罪分子甚至将黑手伸向了家庭摄像头。

浙江温州警方曾经破获过一起非法控制摄像头案,犯罪分子利用家庭摄像头破解工具,控制了高达数十万只家庭摄像头的账号和密码,非法获取了大量他人隐私视频。同时该犯罪分子还组建QQ群,组织他人实时观看监控画面,买卖隐私视频及家庭摄像头的账号密码。

家庭摄像头这样使用更安全

第一、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摄像头。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大品牌产品,充分了解所选产品和服务的各项功能,切勿购买“三无”产品。

第二、安装时应注意避开隐私区域。摄像头不要正对卧室、浴室等,并经常检查摄像头的角度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现实际拍摄角度与安装时发生变化,需要警惕账号的安全性。

第三、要及时更改账号密码。养成定期更换密码的习惯,防止密码被破译。

第四、要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使用软件的版本。

一图读懂偷拍摄像头类型及防范办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购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出行、住宿要注意对周边环境的观察,如发现个人隐私被偷窥、传播的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澎湃新闻、环球网、央视新闻客户端、广东安防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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