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支付宝、微信支付!5月1日起,有这些新变化→

导读: 5月1日即将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这部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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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即将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这部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部行政法规将如何落地实施?实施后会产生哪些影响?一起了解↓↓

设置换证合理过渡期 实现平稳过渡

非银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指不通过银行,而是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比如,我们经常用到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根据新规换发新的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换证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同时,考虑到部分支付机构许可证到期时间与实施细则施行日期较近,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换证过渡期满,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新规重新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据了解,支付机构满足条件的,也可以选择提前申请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招联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过渡期给予了支付机构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同时,原来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请延期一次,这次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设期限的。

实施细则还明确,适当下放部分支付机构变更事项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比如说,变更公司名称或者注册资本等,只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受理、审查、决定。这将提高行政许可的审批效率,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变更事项办理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

实施细则中

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有哪些新规定?

专家表示,此前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分类方法,专家表示,这将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当前分类方式下的许可框架,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许可范围,也就是说支付机构原来有的业务都还有,预计不会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和用户体验产生影响。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如果要调整收费项目或者收费标准,应至少提前30天进行持续公示,支付交易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央视一套微信公众号综合《朝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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