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2.0?台大校长上任一周就遭“弹劾”

导读: 有“监察委员”称,公务人员如果只是偶而为之替媒体写稿,或具名撰写专栏,都没有问题;但管中闵的情况是“固定、持续、长期”而且匿名,就是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的兼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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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卡管”2.0?台大校长上任一周就遭“弹劾”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雯雯】被卡了一年才上任的台大校长管中闵,不料刚上任一周(8日就职),15日又遭到“监察院”弹劾。

15日上午,台“监察院”以7∶4通过对现任台大校长管中闵的弹劾案。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弹劾案理由为管中闵在2012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政务委员”“经建会主委”及“国发会主委”期间,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禁止兼职”的规定,以匿名方式常态性为媒体撰写社论,获取年约65万元新台币的兼职报酬,“严重损害公务纪律和败坏官箴,违失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有“监察委员”称,公务人员如果只是偶而为之替媒体写稿,或具名撰写专栏,都没有问题;但管中闵的情况是“固定、持续、长期”而且匿名,就是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的兼职规定。

对此,管中闵表示等看到公文再完整对外说明。他还提醒媒体,“小心用词、没有违法”。律师叶庆元称,“监察院”认定的兼职行为是为杂志撰写评论,这经“司法院”认定并非兼职行为,所以该弹劾显然于法不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李俊俋15日称,违法兼职本来就应该被弹劾,管中闵最好自行请辞台大校长,免得让台湾最高学府蒙羞。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副书记长陈宜民表示,如果这件事情调查属实、有凭有据,尊重“监察院”的调查结果。“立委”陈学圣则感慨,真是好事多磨、一波多折;管中闵表示没有隐匿、有依法申报,但“监察委员”没有采纳这一点,希望未来在“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复查时,管中闵能够据理力争,对被冤枉的部分要坚持到底。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新闻系主任胡幼伟称,政务官应邀在媒体上阐述财经政策,是他本职该做的事情,怎么能叫违法兼职?政务官都不讲话,民众怎么会了解政策含义?他认为,管中闵应该受到表扬,而不是弹劾,“真的是猪年快到了啊!新内阁强调接地气,接到九重天上去了吧?”淡江大学兰阳校园全球发展学院院长包正豪15日称,在杂志写专栏算是兼职,要被弹劾,“我一定搞错什么了,不然就是我遇到疯子”。他反问,“管校长是上帝选来毁灭民进党的吗?”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廖元豪认为弹劾理由荒谬,“司法院”的条文规定,“公务员在报纸杂志投稿,或著作书籍出版,收受报酬或编辑研究学术之杂志刊物,均非本条第一项所谓经营商业”。中时电子报15日称,在折损3个“教育部长”后,外界原以为“卡管案”终于告一段落,没想到“监察院”在“独派”的主导下卷土重来,宣告卡管进入2.0。管中闵有没有违法兼职,早在台大校长遴选案中已经历一番折腾,即使是“铨叙部”也未公开认定管违法,“监察院”把领取稿费视为兼职实在难以服众。文章称,对于弹劾案,“监察院”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但仍在证据相当薄弱的情况下通过弹劾案,“也只能说是监察院遭独派绑架,服务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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