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案受理首例涉物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诉讼标的达498万元

导读: 近日,我院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物联网有限公司、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本案中,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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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物联网有限公司、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本案中,原告认为被告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本属于原告的用户转移至被告运营的平台,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诉至我院,诉请判令四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498万元等。

一、本案“看点”

本案系我院立案受理的首例涉物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物联网环境下,如何合理界定各方权利义务边界,准确评判案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侵权成立如何确定责任主体和赔偿金额,将成为本案看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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