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胜诉,法院规定欧洲人只能在欧盟成员国拥有「被遗忘的权利」

导读: 我们说互联网上没有秘密,但这有一个限定条件——欧洲。欧洲之外的互联网没有秘密,但欧洲说不定还是可以有的。在限制大公司,保证用户隐私权方面,欧盟一直走在前面。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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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互联网上没有秘密,但这有一个限定条件——欧洲。

欧洲之外的互联网没有秘密,但欧洲说不定还是可以有的。

在限制大公司,保证用户隐私权方面,欧盟一直走在前面。早在 2010 年,欧盟就表示个人应该有「被遗忘的权利」。人们应该能够对每一个处理他们个人数据的网站或服务拥有知情权,用户同意之后才能显示相关内容,他们也应该有权要求网站删除他们所有的数据。

为此,欧盟在 2014 年制定了欧盟互联网隐私法,「被遗忘的权利」就是其中被界定的核心内容。欧盟的互联网用户自此有法可依,他们可以要求 Google 或其他搜索引擎删除网站,文章和数据库的链接,只要这些网站链接中包含被判定为陈旧、不相关或不符合公众利益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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