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苏宁易购、当当和聚美优品等4家平台
导读: 据北京消协微信官方公众号消息,1月1日《电商法》实施后,北京市消费者协第一时间依照《电子商务法》第49条关于电子合同成立的规定,对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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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消协微信官方公众号消息,1月1日《电商法》实施后,北京市消费者协第一时间依照《电子商务法》第49条关于电子合同成立的规定,对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唯品会、1号店、国美在线、聚美优品、酒仙网、天猫、淘宝、拼多多等十三家电商平台的合同成立条款开展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及时修改了相关条款,在合同成立条款中规定或补充了“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等类似内容,但仍有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四家电商平台并未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将督促电商平台修改相关条款,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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