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定律是什么,传统王朝的赋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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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黄宗羲定律吗,今天小编给大家说的这一项定律算是对我国的税制改革影响深远,那么黄宗羲定律是什么呢,它出现的原因是什么,给我们带来的后果又是什么样的,相信大家看了下面的文章就会明白许多。
黄宗羲定律是什么
什么叫“黄宗羲定律”?简单地说,黄宗羲定律就是某些传统王朝的赋税改革,将前面滥征的各种摊派与附加,与正税合在一起一并征收。然而改革之后,渐渐政府忘记了这一并征收的赋税,本身已经包含了摊派和附加,再次另行摊派。
结果是改一次,赋税增加一回。最典型的莫过于明代的一条鞭法,改革后公私称便,朝廷的岁入也大为增加,但是后来朝廷又增加各种新的摊派和附加,最后是民不聊生,引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朝廷葬送了自家的卿卿性命。这种现象,是明末大儒黄宗羲首先提到的,所以得了此名。
严格来讲,这算不上什么定律。只是一种历史上出现过,但并不算太常见的现象。近世学者也注意过这个问题,钱穆先生曾经提及于此。但它名声大噪,却还要归功于秦晖先生将之命名为“定律”,而此定律又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注意,以至于一时间,大报小报,嚷个没完,连我当年学农机的同学,都来问我是不是又出了一个叫黄宗羲的数学家,搞出了一个什么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产生的原因和问题
对于黄宗羲定律产生的原因,学者张宏杰有其独到的见解,即改革之初总要让民众尝到改革的甜头,因此改革者就将税赋降到一个很低的水平,甚至低到无法覆盖正常行政运转的成本。捉襟见肘的官员们只能私下巧立名目捞钱,于是诸如“火耗”、“鼠耗”、“淋尖踢斛”等手法应运而生。更要命的是,统治者不仅知道而且还默许。对于统治者而言,“让利于民”的新政必须坚持,否则自己的威信和声望怎么维护;手下官员的荣华富贵也要保障,否则谁愿意替他卖命。
那就只能明里各一套,牌坊要立、婊子也要当,只不过让手下人来当,并美其名曰:“经是好经,可惜让歪嘴和尚念歪了”。私下各种捞钱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民众的实际负担越来越重,而且不出意外地高于改革前的水平,这就是“黄宗羲定律”屡试不爽的原因。我写本文当然不是为了做名词解释,而是想探讨一下“为什么改革后的税赋必然会高于改革前的水平”。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只要底线尚存,就不会允许官员肆无忌惮地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