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友的车上偷到一个小袋子,颠覆了好几个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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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倒霉的人。我从小就倒霉。上小学的时候摔断了腿,现在走路都看得出来有点瘸腿。再重复一年。后来,我用打工挣的钱考了驾照,正要开大货车,却在跟车的时候被师傅带进了酒吧,从此爱上了这个职业的 DJ。
于是车子没有启动,跑去和别人学打碟。终于快毕业了,却因为一个醉酒的客人不小心撞到我,酒洒了,吵架后打了我一顿,然后我丢掉了在酒吧打碟的工作。
第一次见到余悦时,我二十三岁,在一家夜总会做停车服务员。这份工作的好处是,我不仅可以开好车,还可以边停车边听车里的CD。好车通常配备好音响,短短几分钟的停车过程是我这辈子唯一享受的时光。
雨月开着一辆雷克萨斯,她抬起鼻孔道:“小子,把我停好,别揉了。”
我年轻有活力,决定生她的气。所以我问,你开车几年了?
余悦愣了一下,然后说,不关你的事!
我说,我有十二年的驾驶经验,别说是雷克萨斯或者劳斯莱斯,你也擦不掉!
雨月看了我的制服一眼,鼻孔里满是轻蔑。
我突然靠近她,吓了她一跳。然后我盯着她的眼睛说,我其实是个DJ,不信,你明晚要去布鲁斯酒吧找我?
事实上,今晚结束后,我会辞职。一家新酒吧开业,并答应我成为一名实习 DJ。
一串钥匙扔到我的眉毛上。余悦穿着一条镶着钻石的紧身小裙子,说,别废话了,停车!小乌龟三!
上了腥风血雨的车,我暂时忘记了屈辱。这辆车的音响很棒,与劳斯莱斯不相上下。
立体声音响上有一张 Julie London 的专辑,这是我最喜欢的爵士歌手。没想到那个混蛋女人有这样的音乐品味。这让我对她感觉好一点。还敢在车里翻找其他贵重的CD,反正女人一时半会不知道。出来,没人会注意到我在地下停车场呆了多久。
像小偷一样,我打开了车前的储物箱,里面确实有很多CD。我像寻宝一样翻遍了它,然后我的手碰到了一个柔软的塑料袋。没多想,我从一堆CD里拿出来,却被地下停车场昏暗的灯光给惊呆了。
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装有类似于味精的白色粉末。
我盯着袋子,我的大脑已经死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这种看起来像味精的东西,和警匪片里的道具一模一样!
我的思绪被打断了,主管在对讲机上骂我,我还没上来,客人的车都排好了!
第二次见到余悦,一眼就认出了她。没想到她找了个布鲁斯酒吧,不过我现在有点尴尬,因为我声称的DJ工作只是一个跟在大师屁股后面独立工作的小助理,我没有资格呢。
鱼跳了很多酒,我抓住了她的酒杯。她粗鲁地告诉我走开。
她说,我有钱。他说他下周会打电话给我一百万。
酒吧关门后,我背着她出去了。可我背着鱼跃在酒吧门口绕了半天,却找不到她的雷克萨斯。
然后羽月跳到我的肩膀上,发出一声清脆的笑声,她说,你这个王八蛋,你真以为那辆车是我的?
最后,我只好背着她回家了。
第二天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对方的眼睛。
然后羽月笑着说,我叫羽月。
她说,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好女人,我有过一个人,一个很有钱的人。他甩了我,我小题大做一阵子也没有用。
我问,雷克萨斯是那个人的吗?
她点点头,又说了一遍,他却说,如果你要给我一百万,我下周就去茶卡,如果有钱,我就租个海边的小别墅,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几年里。
我问,我呢?
余悦盯着我看了半晌,才说,你有什么事?我不会爱上你的。
但余悦并没有如愿拿到钱。一个星期后,她的银行卡就没有了。
余悦当时就疯了,说,我要杀了他!我必须杀了他!
其实,我和玉月在一起的日子,我是有点依恋的,她也是。因为她不再提在海边租别墅,而是说等我拿到钱,给你一套碟机。
没有我自己的光盘播放器,我永远不会成为一名优秀的 DJ,更不用说成为一名真正的音乐家了。
半夜醒来,发现羽月不见了。
我冲出门,在我曾经是停车场的夜总会门口找到了她。开雷克萨斯的人是这里的常客。
余悦盯着夜店门口,包里还有一瓶透明的液体,她拿出来给我看,说,这是硫酸,我得给他丢脸解恨.
我抓起瓶子,用清晰响亮的声音把它砸在大街上。
余悦被我吓了一跳,几秒后,她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嚎叫。
我抱着鱼跳回了家。她的高跟鞋毫不避讳地踩在那些碎裂的液体上,我差点笑出声来,这是硫酸吗?大姐,这水吓人的招数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今晚我睡在床上,在我身上乱跑。
想要狠狠打男人的念头,她不止一次动过。它几乎成功了一次。她在黑市上买了一包毒品,偷偷地藏在男人的汽车后备箱里。随后她冲进夜店与该男子谈判,但谈判未果,该男子执意分手,她便去洗手间偷偷拨打了警局的举报热线。
可当她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男人突然说,我月底给你一百万,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她拼命祈祷警察不要来。不幸的是,警察来了,幸好他们没有在该男子的车里发现毒品。
她记得她明明把包放在车里了,唯一怀疑的人就是我。我是一只小乌龟,而且我很穷,没有理由不选择这个便宜的。
警察什么也没发现,气愤地离开了。而她留着一百万,这是她用三年青春换来的钱。
雨月瞪了我一眼说,你需要一套碟机,你怎么不把那个包卖了?我不相信。
我最初的计划是卖掉它并改变我的梦想梦寐以求的光盘播放器。然而,我不敢。
又等了两个星期,她决定亲自去找老人。
我阻止了她。我说,你别走,我养你,以后赚你一百万。
但余悦推开我离开了,我等了三天。
第四天晚上,我出去了。按照电话的指示,我在新街口的寒风中站了两个小时。我的破夹克里藏着一个包。
我要卖掉它。如果成功,那么有一天,雨月的账户会收到一笔钱。我想告诉她,如果你有这笔钱,就放手吧。人应该活得有尊严。
如果我不幸失败了,我将面临深渊甚至生命的终结。关于这个结局,我不想过多想象。我想,反正雨月也不要我了。我们可以给彼此那么多的幸福,但她不再想要我了。
负责和我网上联系的人来了,他看了看包,又低头看了看包。我正等着他给钱,等着的时候,我左右看了看,电话响了,雨月问,你在哪里?
她说他给了我钱,但没有一百万,只够给你买一套碟机,我告诉他我不要一百万,就是一套光驱……
然后我伸手去抓那人手里的东西,我说我不卖。
已经晚了,男人从包里拿出的不是钱,而是一把枪。他是一名警察。
一周后,余悦被允许见我。她拿着护栏,她说,大白痴。
真不知道是买真味精当药的人更傻,还是把真味精当药卖的人更傻。
我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余悦找了几遍,当街卖味精算什么罪?
出狱的前一天,她又来了,歪着头问我,你明天回去的时候,猜猜我还在不在?
我说,不要猜。我是个倒霉的人,只能猜开头,不能猜结尾。
她扑到栏杆上,给我看了一张纸,那是某酒吧DJ的招聘启事。
她看着我,得意洋洋地说,我把贴在这家酒吧的招聘启事都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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