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第一次献给出身农村的他,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消失了
丝瓜网小编提示,记得把"我把第一次献给出身农村的他,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消失了"分享给大家!
十八岁生日刚过半个月,我就离家出走。
离家的念头其实很早就形成了,在我才十岁的时候,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穿着缎面旗袍扎着黑发髻,但他们的关系并不好,吵架不休每天。母亲吵架,变得像疯子一样歇斯底里。
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我妈把《红楼梦》读了三十多遍,记得每一个丫鬟的名字,却不记得我的生日。沉可玖敲门的时候我刚刚哭了,可怜兮兮地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连生日礼物都没有。
在此之前,我只知道沉克玖是我父亲的学生,他连一句话都没说。但沉可玖说,我可以亲你当生日礼物。然后他吻了我的嘴唇。沉克玖是个农村孩子。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连说话都说不好,但他一口气吻了我一下,我惊呆了。
沉克玖走的时候,他让我第二天去他的宿舍。犹豫了一晚上,我还是去拿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在他的宿舍里,他轻轻地拥抱了我。沉克玖一定是上天派来的。我想,从今以后他会牵着我的手,听莫扎特的小夜曲,看千与千寻,在烤箱里做栗子蛋糕,总之,我不再孤单。
回到家后,我一整夜都睡得很好,睡得无忧无虑,甚至在梦里放声大笑。
只是,等我醒来,却发现沉可玖不见了。
我无法从父亲那里得到任何关于沉克玖失踪的消息。父亲太忙了,顾不上一个普通学生,连沉克玖的名字都记不得了。而且,沉克玖已经是前辈了。通常,这个年级的学生到处找工作,所以他们不会留在学校浪费时间。
没有人知道沉可玖去了哪里。我连续错过了十三天。第十四天,我离开了,因为我要去寻找沉克玖。他肯定去了南方,全国学生都想去的炎热城市。
我不知道外面这么苦。当我在家的时候,我什么都学,英语钢琴和绘画,但我没有学会如何生存。带出来的钱用光了被酒店老板踢出去然后被男子猥亵后,在街上晕倒,被送往医院。
在医院里,我感觉自己快要死了,下身不停地流血。医生说宫外孕大出血,我要赶紧付手术费,不然我会死的!绝望在那一刻狠狠地打击了我,我其实有一个孩子,沉克玖的孩子,只是还没成型就失去了他。这是神的旨意吗?
我正躺在医院的诊断床上瑟瑟发抖,这时一个女人走过来轻声说,我这里有一千块钱,你先拿吧。
女人看上去相当苍老,满身灰尘,但眼中却闪过一丝暖意。她可能见过很多像我这样的女孩,但她什么也没问,只是塞了钱就走了。
出院后,我被逼饿了七天,所以当一个男人对我说“跟我来,我喂你”时,我只有点头的力气。男人三十多岁,穿得很便宜,但一个人饿了七天,他真的别无选择。答应男人之后,我就昏倒了。昏迷中,我梦见妈妈优雅地躺在床上,读着《红楼梦》。
没想到医院里给我钱的那个女人找到了我,她问,你是在找沉克玖吗?
我像触电一样震惊,却说不出话来。女人又说,沉克玖在我身边,我叫千曼红。
我马上说,我跟你一起去。
我没有问钱曼红是怎么认识沉克玖的,而是主动说自己认识沉克玖的时候,沉克玖刚刚在兰亭歌厅当保安。兰亭的小姐姐来自四面八方,普通话蹩脚,裙子露乳沟,跟顾客聊天时还说自己是大学生。女士们都说自己是大学生,其他人通常不会当真。但沉克玖对钱曼红小姐说,我是真正的大学生。
千曼红此刻对沉克玖充满了怜惜。在这个城市,即使农村的孩子上了大学,也还是过不去。更何况他连文凭都没有。
钱曼红在沈可玖的钱包里找到了我的照片,认出是她三个月前帮过的那个女孩。
你为什么不回家?钱曼红问道。
我的眼睛亮了来,我说,我要去找他。
我说,我爱他。
千曼红牙疼的喘着粗气。钱曼红大概很多年都没有想过爱这个词,更不用说说出来了。爱情就像尘土飞扬的奢侈品,很多人买不起。
沉克玖推门进去的时候,我正坐在地板上望着门的方向。他一看到我,转身就跑。我连忙跳起来,将他挡在门外。
我迫不及待地把一切都告诉了他,我离开家独自去南方寻找他,我有了他的孩子,但我又失去了它,我无处可去,然后一个男人把我收了进来。
沉可玖面无表情地听我说,然后只对我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不爱你,我只是陪你玩。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盯着他看,但毫无疑问,他的眼睛冰冷冷硬。
我迷迷糊糊地走开了,不知方向,然后就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
一周后,我醒来,在ICU病床上收到了沉可玖的一封信,也可以说是遗书。我离开的那天晚上,他用两条绑在一起的鞋带自杀了。
沉克玖是我爸的学生,但他是个资历平平,极其懒惰的学生。所以他很多科目不及格,所以他的老师,也就是我爸,没说什么让他顺利毕业。
沉可玖这才想起自己在农村打工的父母。如果他们知道,一个大学生的儿子,每年都卖力卖粮,最后却拿不到毕业证,他真不知道怎么处理他们。什么样的打击。沉克玖的自责和恨意,在这一刻就像两团火,相互燃烧,相互吞噬。他无能为力,莫名其妙走到教授家敲门。他不知道自己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威胁家人,也许是为了发泄仇恨,他真的没有想过。但他看到了我来开门。我的眼睛因哭泣而红肿,只是因为我的生日没有礼物。
富婆的悲痛,只是因为她没有生日礼物,而他的父母已经成年,换来的钱还不够在城里买一张桌子。他不到六岁。他每天都要上山捡柴,背上的柴就像一座大山。这一刻,他恨我,恨我爸,恨我,恨不得要毁了我。
但他如愿以偿,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开心。他逃得很远,但每天他的梦想都是我的眼睛。
他不相信他爱上了我,所以当我来的时候,他对我是那么的残忍和无情,直到他看到那个地方像杜鹃花一样盛开的鲜血,他才明白。然而,为时已晚。
我抚摸着自己残缺的双腿,痛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