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情被捉奸在床 丈夫索10万元“绿帽费”

导读: 妻子与人偷情,被丈夫 在床,并拍了视频。但是,妻子晓萍还是起诉丈夫阿洪要闹离婚。为此,阿洪说,离婚可以,但是要赔10万元 “ 损害赔偿”。 背叛婚姻的人究竟该不该赔偿这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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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与人偷情,被丈夫 在床,并拍了视频。但是,妻子晓萍还是起诉丈夫阿洪要闹离婚。为此,阿洪说,离婚可以,但是要赔10万元 “ 损害赔偿”。

  背叛婚姻的人究竟该不该赔偿这笔“绿帽费”,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铁证如山 偷情被 在床

  铁证如山,在法庭上,面对丈夫提供的录像资料等证据,妻子晓萍承认说:“录像资料是真实的,我和老乡确实有发生性关系。”

  在这份录像资料中,晓萍和一个男老乡很狼狈,他们都在床上,都没有穿衣服。事发当天,是2010年5月21日凌晨。

  从这些证据来看,阿洪确实算是一位“取证高手”。他提供的录像资料相当完整,不仅有 在床的镜头,还拍摄到妻子在家洗澡后,出门迎接老乡。随后,他们二人一起到了海沧区某菜市场旁边的出租房内。

  不仅有录像证据,阿洪还提供了录音、短信记录和qq聊天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录音资料中,阿洪说妻子的男友威胁自己,晓萍也承认与男老乡同居。但是,晓萍说:“我和他是你情我愿。没离婚怎么样?我和你已经不是夫妻了,我早就告诉你,我们不是夫妻。”但是,阿洪说:“法律上还是夫妻。”

  阿洪提供的妻子手机短信内容还显示,晓萍和第三者已经以“老公”和“老婆”相称,短信中还出现“永远离不开你的老公”、“永远会爱你的”之类甜蜜的情话。

  阿洪说,这些婚外恋行为对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丈夫索赔 10万元损害赔偿

  不过,在这个案件中,率先起诉的原告并非阿洪,而是妻子晓萍,她希望离婚,并要求丈夫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

  “我们当初结婚太草率了!婚前缺乏了解。”妻子晓萍说,2000年,两人在福州打工时认识,不久后就相恋了,他们二人于当年5月10日登记结婚。

  据了解,丈夫小洪是海沧区当地居民,而晓萍则是从安徽老家到福建打工的。刚结婚时,两人感情还挺好。结婚一年多以后,两人生下了儿子。

  此外,婚后两人还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位于海沧区。为购买该房产,阿洪还向银行办理了抵押借款,直到现在,贷款还没还清。

  2007年开始,夫妻双方因日常生活发生矛盾。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短信联系时用词暧昧,且于2010年5月11日起,搬出了两人共同的家,并于2010年5月21日在海沧区钟山村的一出租房内被 在床。

  随后,夫妻二人因财产及债务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闹到法院。丈夫阿洪说,他同意离婚,但是,是因为妻子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妻子要支付损害赔偿10万元。

  准许离婚 方将少分财产

  海沧区法院一审认为,晓萍和丈夫经双方充分了解后才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感情尚好。但由于婚后双方因琐事而引发夫妻之间的矛盾,后来晓萍与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现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均主张离婚,因此法院准许离婚。

  另外,针对晓萍起诉要求分割夫妻二人位于海沧区共有房产的问题,法官认为,该房产涉及案外第三人的抵押权,应另案处理。

  不过,法官也告诉导报记者,发生婚外 的一方属有过错一方,在离婚时往往将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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